商品、服务的品质问题居投诉总量之首 四川省上半年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出炉

发布时间: 2024-07-26 04:56:18 | 作者: 挽回爱情服务|

  7月23日,省消委会发布《2024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790件;解决25474件,投诉解决率85.5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31.9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3.63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接受消费者咨询2.12万人次。

  报告显示,在2024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上的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10797件,占总量的36.24%;售后服务问题4803件,占16.12%;安全问题3452件,占11.59%;价格问题3437件,占11.54%;合同问题2372件,占7.96%;虚假宣传问题1981件,占6.65%;计量问题521件,占1.75%;假冒问题297件,占1.00%;人格尊严问题165件,占0.55%;其他问题(涉及多项投诉性质或难以归类的投诉问题)1965件,占6.60%。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居投诉总量之首,仍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涉及消费者安全权方面的投诉上升增幅第一,而价格问题的投诉下降明显。

  按商品种类来分,涉及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和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

  与2023年同期相比,食品类投诉上升明显,烟、酒和饮料类,农用生产资料类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房屋及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等呈下降趋势。

  按服务种类来分,涉及生活、社会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

  游服务,互联网服务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等呈下降趋势。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注也日益增强。2024年上半年的投诉数据显示,食品类消费投诉同比上涨了10.32%,以双位数增幅名列商品大类投诉首位。食品类消费投诉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质量问题,包括食品过期变质、混有异物、杂质以及包装破损等问题;二是安全问题,涉及到食品中添加非法物质、农药残留超标等;三是标签问题,虚假标注、标签信息不全或错误;四是价格问题,如虚假打折、未明码标价等。上述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案例:2024年1月15日,自贡市沿滩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在熊某处花4500元购买了某植物压片糖果用于减肥,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经检验,显示其含有。接到投诉后,区消委会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局调查,经现场检查,确定熊某系美容行业从业人员,无食品经营资质。将粉红色颗粒状的压片糖果搭配植物压片糖果一起售卖,且无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经产品送检,检测出西部曲明含量为4×107μg/Kg。2024年2月21日,区消委会组织双方调解,熊某退赔消费者共计1.5万元。同时,对熊某涉嫌销售有害食品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消委观点: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要求做到“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这四个方面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保障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新能源汽车消费问题凸显。新能源汽车作为新一代汽车产品具有节能环保、用车成本低、政策支持等优势,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追捧,随着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和政策的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新能源汽车消费投诉增加,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高度关注,但实际使用中往往发现与宣传不符;二是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和普及程度仍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导致充电难成为投诉热点;三是产品质量问题,如车身异响、制动系统异响等质量问题屡见不鲜;四是部分车型价格波动大,消费者在购车后短时间内发现车辆降价,导致心理落差大。

  案例: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在温江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汽车,购买时就发现车辆无法联网,商家称小问题可以维修,但一直未维修好。消费者投诉至成都市温江区消委会要求退车或换车。经温江区消委会首次调解,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商家承诺:1、30日内将车辆修好,交付于消费者并给予一定补偿;2、30日后车辆未能修好,全款退车。后续因4s店未能在30日内按初次调解意见对该车存在的故障进行排除并修理,经温江区消委会于5月23日二次调解,双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4S店同意退车退款,同时一并退还保险上户等相关费用,另外再补偿消费者价值8000元的商品。

  消委观点:在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的当下,应多方发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首先,车企需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这不仅涉及到车辆的性能、安全和可靠性,还包括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其次,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关键,加快充电站的布局,特别是在公共区域和住宅小区,以满足用户的充电需求。同时,提升充电设施的智能化水平,简化支付流程,增强用户体验。建议加强监管力度和政策引导,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监督企业遵守规定。通过政策的激励和约束,可以促进企业提高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未成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加强。近年来,“儿童经济”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弱、且好奇心强、喜欢模仿、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涉及的投诉主要有:一是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的商品;二是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消费,如大额充值游戏、购买手机等;三是通过免费赠送游戏或者赠送游戏皮肤等手段,诱导消费,从而造成钱财损失;四是抓住未成年人喜欢猎奇的特点,以文具盲盒、趣味抽奖等“中奖未知性”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跟风、相互攀比继而冲动消费。

  案例:2024年3月27日,赵女士向宜宾市三江新区消委会电话投诉称,在三江新区某小学校门口很多的文具店都在搞“抽签抽奖”活动,以博彩性质的抽奖游戏存在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希望消委会及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并责令其整改。随即,经宜宾市三江消委会调查发现,该学校周边有6家文具店都以不同形式进行有奖销售,主要销售对象为未成年人,抽奖活动每次价格5角到2元不等。三江新区消委会对涉事6家文具店经营者进行约谈,当地市场监管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售卖上述商品,并主动进行销毁。

  消委会观点:在现代社会,未成年人作为广大购买的人的身份日益凸显,他们在网络购物、游戏充值等方面的消费行为越来越频繁。然而,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较小,缺乏足够的消费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受到不良商家的诱导和欺诈。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消费提示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消费教育。通过讲解消费知识、案例分析等方式,让未成年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消费意识和辨别能力;第二,应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盲目跟风、攀比心理等不良消费习惯的形成;第三,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大对未成年人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于针对未成年人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维护市场秩序;第四,对于所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产品和服务,都应该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查,确保其不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和社会组织应该一起努力,形成一个全方位的保护网络,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美容业消费噱头多。随着美容业的快速扩张,市场上涌现了众多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套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虚假宣传。为了招揽顾客,一些美容院常常夸大其产品效果,甚至以各种花哨的高科技名称来忽悠消费者;二是服务价格不透明。部分美容院在提供服务时故意隐瞒价格,直至消费者接受服务后才透露高额费用;三是强制消费,以捆绑销售或强制推荐等手段,迫使消费者购买非必需的服务或产品;四是个人信息泄露,为了扩大客户基础,一些美容院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案例:  2024年1月18日,资阳市雁江区消委会接到投诉:消费者王女士在某美容服务中心充值了30000元用于产后修复,包括骨盆+子宫复位+长短腿+假胯宽+腹直肌+盆底肌+趾骨闭合等服务项目,初次接受服务后,王女士认为服务项目内容及效果与宣传不一致,要求退款。经核实,经营者未就服务项目、内容、价格等信息书面告知消费者,也未签订书面合同。经调解,经营者全额退还了消费者支付的费用。

  消委观点:虽然美容行业提供了众多吸引人的消费选项,但其中潜藏的问题不容忽视。作为消费者应提高警觉,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诱导,在追求美丽的过程中,审慎选择至关重要。消费者应深入考察产品的品质与服务的质量,通过合理的比较和明智的决策,避免盲目追随潮流,确保每一次消费都是安全且有效的。专业的咨询和透明的定价机制,是美丽投资的重要保障。同时,美容机构应当诚信经营,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避免误导消费者。相关监管机构需加强监督,打击违法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美容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涉旅游投诉中酒店服务成热点。在旅游高峰期,酒店服务问题频发,成为游客关注焦点。暑期作为传统的旅游旺季,吸引了大量游客出行,随着人数激增,酒店预订量急剧上升,相应的投诉数量也随之增加:一是酒店经营者的违约行为成为突出问题。不少旅客提前预订后,到达目的地却被告知无房可住。尽管有些酒店尝试通过提供替代住宿或赔偿来解决问题,但这些措施往往难以完全弥补旅客的损失和失望;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个人紧急情况,如疾病或工作变动,一些消费者不得不取消预订。在这种情况下,不同酒店的退订政策差异大且不透明,常引发争议。部分酒店对退订条件设置过于严苛,收取高额手续费或拒绝退款,使消费者感到权益受损。

  案例:消费者田先生一个月前通过某平台,预定了攀枝花市米易县某康养基地6晚(2月9日至15日)住宿,费用993元。2月4日中午,田先生接到平台客服电话,称预定的房间没有了,可以取消订单并退款,田先生不认可,向米易县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称“消个中心”)投诉。经消个中心介入调解,平台对酒店罚款168元,降一级信用等级。酒店向田先生道歉并愿意赔偿损失,承诺随时向田先生提供满意的住宿。田先生接受道歉,放弃赔偿。

  消委观点:酒店应以服务消费者为初心,对于已经成功预订的订单,有义务按照约定为消费者提供房间。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订酒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应详细了解相关的退订政策。这包括是否可取消、取消的时间限制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等。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选择,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这也要求酒店在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清晰明了地告知消费者各项政策,确保信息透明。其次,消费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例如,可以通过拍照、录像或保存通讯记录等方式,留存相关证据。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应及时运用法律的武器理性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最后,酒店作为服务提供方,应当不断的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也是酒店业持续发展的关键。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员工素质、完善设施设备等措施,酒店可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返回列表
+ 微信号:wzh4738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