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名县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习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由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大名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郑国显同志,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叶爱霞同志、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冯彩玲同志,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感谢各位出席“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逐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在此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县司法局负责牵头落实《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结合大名实际,现就相关联的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习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省司法厅紧密结合实际,起草了《五条措施》。
《五条措施》覆盖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通过法治方式及时回应企业立法诉求、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满足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扩容营商环境领域告知承诺事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和“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对于充分的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围绕涉企政策文件出台和重大行政决策,综合提出定期清理、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充分的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等四项具体实际的要求,打出一套相互衔接、刚性执行的“组合拳”,目的是通过全方位、全链条审查,严把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法治关口,严防损害营商环境的决策和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带病”运行。
四、《五条措施》对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提出了具体实际的要求、设定了扩容目标
《五条措施》的第3条是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和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做扩容。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减证便民”行动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县共有保留证明事项74项,其中1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这条措施本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作出“一严控”“一扩容”两个方面具体安排,即严控“目录之外无证明”红线、扩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今年我们还需要重点对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领域的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做扩容。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合法合规。二是指导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执行本领域的“邯郸市行政执法禁止性行为清单”“邯郸市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予处罚”情形予以具体化、明确化。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涉企领域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促进重点涉企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开通12348行政执法质量反馈热线,公布县依法行政办邮箱(),受理企业对行政执法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可以感受到,四个方面总体体现了涉企执法的温度提升。
一是确定十月份为“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月,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营商环境领域法律和法规进行宣传。二是深入推动“以案释法”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及以案释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各普法责任主体充分的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大对营商环境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带领企业通过正当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经常性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三是以荣誉激励企业未来的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涉及的点多面广,涉及到企业法律帮扶、法治体检、鉴定事项、公证费用减免等活动,总体目标就是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均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涉企法律服务全覆盖,最大限度给公司可以提供免费实用的“法治套餐”。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五条政策措施只是起点、不是终点,需要坚持长短结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感谢郑主任的权威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每年10月定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由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等部门共同组织并且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组织法律服务团和宣讲团开展法治巡回宣讲,制作普法“菜单”,为企业“量身定制”课程,实行“订单式”普法,定期对辖区内企业组织“法治体检”。
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关于建立“百所联百会”机制的实施方案》(邯市司〔2021〕16 号)要求,县司法局、县律师协会、县工商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律师事务所对接联系工商联与所属商会的工作机制,各律所主动对接商会,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联合调研和情况会商,解决商会和商会所属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难题,热情参加涉非公有制企业政策咨询、决策论证等活动。
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团,整合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优质人才资源,根据省工信厅印发的“白名单”重点企业名单,对“白名单”重点企业因疫复工复产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与企业经常流制度,定期安排法律服务人员走访企业,满足企业法律需求。
因疫情影响对非公有制企业造成的股权纠纷、合同违约、债权追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担保等领域法律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制定完善有关规定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充分的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提供律师调解服务、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提出法律意见等方式,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是决定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的重要的条件。目前全县共有1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布在32个行政执法领域和20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这条措施通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组建专家服务团队等举措,为行政执法人员立规矩、明底线、教方法,真正为执法行为带上“紧箍咒”,严防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执法等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出现。通过专项整治推动解决执法扰企特别是“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等明显问题。通过常态化案卷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加大个案监督力度。通过“行政执法温度提升”专项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
亮点就是:设立每月1日至15日为企业“宁静日”,规范约束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指导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包容审慎执法、说理式执法。
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感谢三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和大名县司法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