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三明金明农资有限公司委托,组织福建三明金明农资有限公司关于硼砂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主含量(Na2B4O7·10H2O)≥95.0%、碳酸盐(以CO2计)≤0.2%、水不溶物≤0.04%、硫酸盐(以SO4计)≤0.2%、氯化物(以Cl计)≤0.05%、Fe≤0.005%,无机械杂质、无严重板结影响生产,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须符合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限量要求》。
1.5包装要求:采用吨袋或小包装外加软托盘(软托盘须四角包边),每袋净重1000-1600kg,货物须统一规格、型号。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GB/T10454-2000、GB/T8569-2009、GB18382-2021),包装物不计重、不计价、不回收。
1.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前供货完毕,中标人须持续供货以确保招标人生产需求,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7交货地点:福建三明金明农资有限公司仓库车板交货(三元区荆东工业园16号)。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有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做复核。若查询根据结果得出投标人之间有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核检查均为不合格。
2.1.3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做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核检查为不合格。
2.1.4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做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核检查为不合格。
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1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
3.3其他:购买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系统会自动生成一张《已支付招标文件信息》,请投标人将该页面打印出来并且盖章,作为报名的凭证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网站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网站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