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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实施“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8 11:01:41 | 作者: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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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发掘农村消费潜力,使公共服务更多地覆盖农村和农民,商务部决定开展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信福工程)。

  信福工程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宗旨,为农民获取和发布商务信息服务,帮助农村慢慢地发展流通,帮助农民利用信息手段引福致富。信福工程以切实为农民带来实际效益和提升农民商务信息化能力为目标。

  (一)信福工程以农村基层商务信息化服务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方式向农民提供商务信息服务,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向农民收费,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试点阶段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选择那些既有一定设施安装基本条件又有经济发展迫切地需要的乡村开展,试点布局要相对集中,以便组织实施和积累经验。

  (三)信福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协同配合,要形成齐抓共建,分工负责的有效机制,要明确任务,一同营造环境和创造条件,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建得起来,发挥作用,农民受益。

  现将“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和要求于2006年5月10日前报送试点方案和表格。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请按网上申报要求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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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发掘农村消费潜力,商务部决定开展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简称信福工程),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和市场建设,使商务公共服务更大范围地覆盖农村,为农民增加消费提供信息服务和购销便利,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宗旨,全方面推进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农民获取和发布信息服务,为政府采集信息服务,推动农村流通发展,拉动农村消费市场,帮助农民引福致富。

  (二)发展目标: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农村的公共商务信息服务网络,将商务信息服务推广到农村基层,提供商品、市场商务信息,提供商务信息化能力培训,促进农村流通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1、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农村基层为重点,以农民受益为核心,以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为前提,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开展。

  2、信福工程要最大限度地考虑信息化推广特点,一是要扩大和规范信息源;二是要建立完整信息传播渠道;三是要培育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总体思路是“扩大源头,建立渠道,提高能力,帮助受益”。

  3、要根据农村基层信息化真实的情况,鼓励开展多种类型商务信息服务形式进行试点,降低试点进入门槛。

  信福工程是一项公共服务工程,不向农民收费,不从事经营活动。采取“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委托承办、绩效考核”的建设模式。

  (一)政府主导:按照公共服务、公共财政的原则,制订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和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二)分级负责:商务部与试点省(区、市)采取联合共建的方式,商务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管理公共服务资金使用并检查监督,选择试点逐步推开。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加强领导,有专人负责本地“信福工程”项目的选择上报、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与县、乡镇政府共同做好实施工作。

  (三)委托承办: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据不一样的情况,可选择了解当地情况有实力的单位或企业承办相关工作,按照权责明确的原则,与委托承办单位企业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规范承办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由承办单位做好日常运行服务。

  (四)绩效考核:以实效为目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讲求社会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相结合,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为农民获取和发布市场信息、搞活流通、拉动消费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站的主要任务是:从新农村商务网、其他农业商务信息网等网络上收集农副产品商务信息向农民提供,协助农民上网发布农副产品信息,为农民开展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1、建立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站。2006年起在全国选择1万个村(按每省约300个村计)进行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的试点工作。

  2006年起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选择10个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鼓励其在农村店附近的行政村延伸建设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站。

  3、支持已有大学生担任村官的村建立商务信息服务站。2006年起在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中选择3000名,支持其建立本村商务信息服务站。

  4、发挥高等院校的作用对口支援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2006年起商务部将会同教育部选择10所高等院校对口支援农村建立商务信息服务站,与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信福工程相结合,开展商务信息服务。主要任务是:每所高校支援100个村建立商务信息服务站,并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对口开展商务信息应用培训,每学期到农村对农民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天。

  1、支持兼职乡镇商务信息助理。2006年起在全国2000个商务信息服务站试点村的归属乡镇(按每个乡5—10个试点村计)中聘任1名乡镇干部作兼职商务信息助理。主要任务是:负责本乡镇商务信息服务的组织实施,开展本乡镇直接面向农户的各项农业信息综合服务。 组织培训和收集农民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求信息,并利用网络媒体向农民发送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信息,组织本乡镇设立的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站的工作。

  2、培训农户骨干基本商务信息应用能力。2006年起在全国10个省市20个县培训1万名农户骨干,并为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农村商务信息员培训合格证书”。主要任务是:培训农户骨干使用互联网,提高其掌握和利用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开展经营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经营,带动其他农民致富。由市县一级具体组织农户骨干开展培训。

  3、建立信息资源体系,培育涉农网站的农产品专门数据库,为农民提供农村商务信息。2006年起在全国选择10个已有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基础的涉农网站建立农产品专业数据库。主要任务是:扩大农村商务信息源自,增加服务方式,开辟面向“三农”的服务栏目,为农民提供更便捷有效的信息查询和发布等服务。

  4、依托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开展公共信息服务。2006年起在全国选择60个县级以下的农副产品集散地进行试点。主要任务是:在大宗农副产品集散地,建立公共信息查询服务系统,通过信息发布栏、演示屏等形式,向广大农户提供实时农产品公共商情信息及综合信息服务。

  开展上述形式试点的地点应相对集中,建立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站、支持兼职乡镇商务信息助理、培训农户骨干和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商务信息服务建设等形式应在同一个市(地)、县试点,以利于形成体系,发挥综合作用。

  (三)除了以上推荐形式以外,各省(区、市)能够准确的通过自己的情况提出新的试点形式,经商务部批准后实施。

  开展“信福工程”的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商务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协调任务,确定相关工作机制。市(地)、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设立专职或兼职商务信息服务协调员。

  四、在商务部网站上创建“新农村商务网”专栏,创办“新农村商报”,提供商务信息服务

  在商务部网站的“中国市场指南”中开办“新农村商务网”专门栏目,针对农村市场提供 “三农”需求的各项信息服务,并对农村商务信息化进行指导。创办“新农村商报”,免费向农村发放,在乡村设立商务信息发布栏。

  与相关部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开展新农村商务信息化建设专题研究。主要任务是:

  (三)组织研究《农产品商务信息发布规范》,推动农副产品的商务信息规范化发布。

  (一)加强领导。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对“信福工程”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与试点市(地)、县政府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共同把“信福工程”落到实处。

  (二)制定标准。制定各种试点类型的标准和验收办法,年终按照验收办法组织考核验收。

  (三)资金支持。国家将对“信福工程”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信福工程采取试点推动、分期建设的建设模式。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完成上述试点开展工作,2007年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由点到面逐步铺开,试点项目数量在2006年的基础上争取翻一番,2008年将在2007年的基础上,将试点数目再扩大,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设农村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

  (一)2006年开展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06年上半年,以中部省(区、市)为主兼顾其他选择约15个省(区、市)开展试点。2006年下半年到2007年上半年在全国开展试点。各省(区、市)开展试点应相对集中,便于推动实施和加强管理。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

  1、商务部负责制订《“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下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制订完善配套办法。

  2、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试点申报工作,由各省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按照申报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商务部。

  3、商务部接到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后,综合平衡下达试点任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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