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侦查”、“婚外情”等服务,号称全国首家的“成都女子维权中心”越炒越热闹。但这个号称“女子神探”的维权中心合法性一直被人质疑,1月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中心进行执法调查,发现该中心涉嫌超范围经营,当即责令其暂停经营活动。
据《天府早报》报道,4日,记者来到位于抚琴西路的“成都市女子维权中心”,该中心“受案部”的两名女子正在座位上接听电话,办公桌上放着一块“维权咨询”的牌子。一中年妇女非常客气地招呼记者:“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记者“咨询”调查“婚外情”需要多长时间,对方称,要根据详细情况定论。记者提出是不是能够免费“帮忙”时,座位上的年轻女子抢着说:“那怎么行呢?我们调查需要人力物力,还要拍照取证等,没有费用如何去开展工作?”
在附近的街道墙壁上,一块块红色牌子上有“成都得邦商务信息调查服务企业”、“全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如您遇到婚外情、财产转移、虐待老人和妇女儿童、家庭暴力,请拨打维权热线”等字样。在房间的办公桌上,也摆放着类似的宣传牌和名片,但就是没有悬挂相关营业执照。
4日下午2时30分,金牛工商局执法人员来到抚琴西路115号“女子维权中心”总部做出详细的调查。进入六楼一间挂有“女子维权中心”的房间检查时,房间内正好有人拍摄该中心的相关活动。见到执法人员忽然出现,一姓张的妇女称,负责人不在,并立即带领其他工作人员离开这个房间。
在房间墙壁四周,随处可见“婚外情的克星”、“成都女子神探”、“中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等类似锦旗,同时还悬挂着半岛电视台记者、
法国电视台等媒体采访该中心时与“神探”们的合影照片。工商执法人员在要求该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无果后,当场责令其暂停服务活动,并要求负责人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
该中心负责人刘小林称,女子维权中心是成都得邦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帮忙收集一些信息。而成都得邦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王华玲解释,他们与女子维权中心仅仅签订了一年的“法律顾问”合同,负责提供法律咨询而已,与他们没其他关系。下一页
记者先后到成都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和金牛工商局查询,没有查到该中心的注册备案情况和登记资料,只查询到成都得邦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正是刘小林。
此外,该公司核准名称是“成都得邦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但其宣传牌、名片等物品上都多了“调查”二字。该公司在登记机关核准的营业范围是“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和市场调研”,但其却从事“婚姻评估、维权咨询”等经营行为。
成都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依照国家公安部的明确规定,我国不允许成立任何形式的民间侦探所,变相的“商务调查”公司一直是工商部门重点审查的对象。
这位负责人解释,营业范围中所谓的商务信息咨询,就是泛指一般商务咨询和代理方面的业务。“女子维权中心”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范围,至少是一种超范围经营行为。
2004年2月17日,“全国首家女子调查维权中心”在成都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由16名有着相同或相似的不幸婚姻经历的女子组成,专门接受婚外情、家庭暴力、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调查委托,为女性维权。她们的承诺是: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机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心”成立后,女“侦探”、女“福尔摩斯”、“受伤女人共同的娘家”等不少称号随之而来。
2004年11月14日,维权中心在昆明开设了分店,短短4天中就有90多人上门咨询,热线月,维权中心挺进上海,在上海开设新分部。然而,不少人对该中心跟踪“家庭第三者”,为家庭暴力取证等一系列调查取证的维权方式提出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