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工区人民法院推出民事诉讼调查令、诉前司法鉴定两项制度,将从2月1日开始实施,有望解决上述难题。
近日,西工区人民法院推出民事诉讼调查令、诉前司法鉴定两项制度,将从2月1日开始实施,有望解决上述难题。
打官司搜集证据,受到种种阻挠怎么办?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怎样能有据地提出较为合理的诉讼请求?
近日,西工区人民法院推出民事诉讼调查令、诉前司法鉴定两项制度,将从2月1日开始实施,有望解决上述难题。
“在民事诉讼中,有‘谁主张,谁举证’的根本原则,但事实上,很多当事人因诉讼需要到一些机关、企业调查取证时,往往因很多理由被拒绝。”西工区人民法院院长赵耀武说,《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诉讼调查令的规定(试行)》的出台,将为当事人解决这一难题。
在看电视剧时,我们大家常常能看到司法工作者凭借调查令搜集证据的情节,西工区人民法院推行的民事诉讼调查令将赋予律师相似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搜集证据时,其代理律师可以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西工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批后,将给代理律师签发向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搜集涉案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书,这样做才能够大大增强律师调查搜集证据的能力。
“如果律师滥用调查令,将被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赵耀武说, “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和不宜由诉讼代理人凭调查令自行调查搜集的证据,不可以申请调查令调查搜集,但是能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集。”
除了民事诉讼调查令,西工区人民法院推出的另一项新制度是诉前司法鉴定制度。
“我国法院现有的鉴别判定程序大体遵循先起诉再鉴定的模式,存在一些弊端。”赵耀武说,例如,原告受到伤害,要向被告索赔,但在诉讼前对自己的伤情等级不了解,无法提出较为合理的对应索赔数额。如果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过低,自己的权益将没办法得到保障;如果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就可能对最终判决结果难以接受,与被告之间的矛盾也可能激化。
因此,西工区人民法院推出《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诉前司法鉴别判定细则(试行)》,明确在原、被告双方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向法院立案庭申请在诉讼前进行司法鉴定,这样能使诉讼周期缩短不少。
“但是,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适用诉前鉴定,诉前鉴定和诉中鉴定并行不悖,还会优势互补。”赵耀武说,目前诉前司法鉴定一般适用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纠纷等类型案件。(洛阳晚报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张玉鲁 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