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我国各地陆续开展了“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一批假记者、假网站相继被查处。对于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从新闻主管部门再到公安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但是为何还是有人铤而走险,不断触碰红线呢?今天的法治故事,我们先从郑州一家煤炭加工公司的遭遇讲起。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反映,5月份的一天,有两名陌生的男子,大概都是50多岁,就到他们企业的大门口对他们的门口及厂内进行拍摄。拍摄完他们就找到公司企业的负责人,说他们有环保不达标的问题,企业的负责人当时就询问了他们的身份,他们自称是记者。
这两名自称是记者的男子为何需要主动找上门呢?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又是作何打算呢?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当时(两名男子)跟这个企业负责人说,你不想被报道也可以,你需要订阅(指定的)报纸。
这两名男子自称是河南经济报的记者,为了让企业负责人相信他们的身份,还出示了自己的记者证和工作证,看到了对方的证件,负责人也就没有怀疑他们的身份。他们告诉企业的负责人,若不想他们将企业存在扬尘导致环保不达标的问题报道出来,那需要以订阅报刊的方式,支付12000元的协调费,为了显得更为正规,他们甚至还拿出了盖有公章的报刊征订单收据。但实际上,企业支付这些钱款的方式,是现场转进他们的个人账户。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基于不想被他们曝光他们的这种相关的负面新闻,处于这样的心理,就给他们转了12000块钱。
不仅仅是这一家公司,同样是在郑州从事不锈钢产业的另一个企业,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企业也是两名中年的男子到他们企业去,找到这个企业的负责人,就跟他们这个企业负责人说,现在在网络站点平台上有一些对你们不利的、负面的一些新闻报道,他们能够协调删帖。
因为网络上确实出现了报道此公司负面消息的帖子,出于对减小负面影响的角度考虑,负责人一听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删帖的记者来了,也很愿意跟他们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两个中年男子就自称他们在新闻界,对于各大媒体很熟悉,都有熟人,涉及的这些负面新闻都能帮其删帖。
和对待上一家公司一样,这两名男子自称是镜相新闻的记者,并且出示了证件。但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对他们所说的,自己在新闻界很有实力以及影响力的说法,并没有轻易相信。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企业的负责人也说了,都没有听说过这个镜相新闻这个媒体,他们为了使其企业相信他们有这个能力,就谎称他们的这个镜相新闻跟澎湃新闻是一回事。
这两名男子搬出了一家知名的媒体用来骗取对方的信任,再加上迫切想要消除这一些网帖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负责人也相信了对方的话。当然,如果想要他们帮忙删帖,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他们当时提出来的是收20万元。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费用就是帮他们删除之前已经网站上的这些帖子。一是删帖,二是对他们日常的类似这种负面新闻报道的这种情况,他们做一个日常的维护,但其实是对之前的这种负面新闻的这种删帖。
最终,经过商议,这家从事不锈钢产业的公司,向这两名自称是记者的男子,支付了13万元的“新闻费”。但事后公司负责人发现,他们所谓要帮忙删除的帖子并没有消失,依然还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些主动登门的记者究竟是什么人呢?
记者主动登门要帮企业删除包含负面消息的网帖,但要收取高额费用,这些登门的所谓记者虽然出示了相关证件,但他们真的像自己描述的那样吗?郑州警方调查发现,这些自称是记者的中年男子,实际上同属于郑州的一家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他们来一个同一个公司,叫河南飞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这家文化传播公司,与这些自称记者的男子口中所说的镜相新闻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他们到底是怎样的媒体呢?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公司的工商审批的营业范围其实就是一个文化公司,然后这个公司的旗下就建立了一个镜相新闻的这样一个网站。
也就是说,实质上齐某某等人所在的此公司,并没有从事新闻行业的相关资质,但为了让别人相信他们是正规媒体,齐某特意租用了有很多正规媒体进驻的新闻大厦,作为他们的办公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民警 钮建全:发现他们是一个以公司形式存在的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是通过这一种冒充记者的方式,跟这一些企业、公司通过报道这些负面新闻之后,然后通过他们一些所谓的社会化媒体进行夸大事实的报道,然后引起公司及一些公司负责人的关注。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长 赵艳伟:他们会在假网站上发表一些不实的信息和消息,对这个相关的个人或者企业实施敲诈。若企业不交钱,不删帖,直到企业同意交钱为止。
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齐某某,正是注册这家文化传播公司的人,警方调查发现,此人还有敲诈勒索的前科。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齐某某原来他就是以假记者这种身份就是混迹在新闻媒体圈里边,他确实也认识一些新闻媒体的工作者。当时是在洛阳对一家公司也是以这种假记者身份对公司进行敲诈,当时就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了。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听其他嫌疑人的供述,他可能也是因为收取他人的钱财,在从事记者工作这样的一个过程中被单位处分了,后被开除了。离职之后,2020年的7月份,就在中国记者网上注销了其记者的身份。
为了让对方相信自身的身份,面对什么样的企业,该有怎样的说辞,他们都经过精心的设计。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民警 钮建全:首先他最重要的就是说表明记者身份,这是最重要的。
为了给自己的假身份有更多的加持,齐某某还为公司的成员都制作了假证件,对他们冒充的各个正规媒体,也制作了对应的假公章。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所谓的他们的记者证都是齐某某统一去制作的,制作的这种假的记者证、工作证,然后再给他们分发。他们用不同的身份去针对不一样领域的企业,进行这种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敲诈勒索,诈骗的这种违法犯罪活动。
但这些假证件并不能让所有的被害人信服,为了更好地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嫌疑犯还专门搭建了一个查询网站。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这个非法网站的功能就是对应他们的假的记者证和假的工作证上面是有一个二维码,这个二维码一扫码能进入他们事先搭建的非法查询系统,里面有这些人员的姓名、编号,及相应的职务,以这种扫码可以在网络站点平台查询他们身份的方式,进一步取得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信任,以达到他们敲诈和行骗这样的目的。
与齐某某一起对从事煤炭加工行业的公司进行敲诈勒索的郭某某,也是这个团伙中的核心成员之一,在齐某某的邀请下加入了这个团伙,实施犯罪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 陈雪刚:据我们不难发现,郭某某其实就是一个社会闲散人员,当然他自称是在很多媒体都从事过新闻工作,但其实我们去逐一调查之后,发现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民警 钮建全:他就是对自己的假记者新闻深信不疑,他现在已经入戏了,觉得自身就是个真记者,跟政府或一些媒体或一些企业,他会主动说自己是哪哪哪的记者,或是说哪哪哪媒体的工作人员。
证件的加持,再加上嫌疑犯略带恐吓的口吻,受骗的企业远远不止这两家,警方查实的案件就有27起。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民警 钮建全:涉及金额目前已经找到受害人的有一二十万。像小事情就是五千块钱或者八千块钱,但是这是实际的标准,实际上他们先是先向受害人隐晦地传达出要五万块钱才能解决此事,才能将这个帖子删除,但是一般的人可能会讨价还价到一万到三万,甚至五千块钱。
丰富的道具和准备充分的说辞,让很多企业都买了单,这个团伙的行为不仅影响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市场经济的秩序,以及网络环境都产生了影响。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刑侦大队长 赵艳伟:它是利用网络这种虚拟性,编造这些假新闻,来对这个企业和个人实施敲诈,严重影响了这个网络的正常秩序。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公安局副局长 高明杰: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在网上恶意曝光、爆料以及有偿删帖的一些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这些打着记者旗号、名义来进行采访、曝光的这些事件,首先我们该通过中国记者网核实记者真实的身份。
今年年初以来,我国各地陆续开展了“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一批假记者、假网站相继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