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陕西法院施行民事诉讼查询准则

发布时间: 2024-07-12 10:21:33 | 作者: 感情测试|

  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诉讼查询令施行办法(试行)》规则,往后民事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自行查询取证难以获得相关依据时,代理律师能够向法院请求“查询令”,由法院授权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进行查询取证。

  民事诉讼查询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难以自行查询取证时,经请求并获人民法院同意,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搜集涉案所需相关依据的法令文件。代理律师可提交请求书、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在规则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签发查询令。

  关于触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要的依据,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对证明待证现实无意义或许其他无查询搜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签发查询令。查询令的有效期限依据查询依据难易程度确认,最长不允许超出十五日。代理律师应当在查询令载明的有效期限届满前查询搜集依据。期限届满,查询令主动失效。代理律师应当在查询令载明的有效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将查询令向人民法院缴存入卷。陕西省高院还规则,持令律师有不妥运用查询令或未按规则交还查询令等景象,人民法院能够主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予以处分或惩戒;构成阻碍民事诉讼行为的,按照法令来追查相应的职责;触及违法的,追查刑事职责。(记者程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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