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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某部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6 13:09:07 | 作者: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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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部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为某部电梯维保项目,依照国家对电梯运行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各部电梯具置分布在住宅公寓楼、办公楼等,共计18部电梯。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项目采购技术和商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2.维保负责人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电梯);3.截止开标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方式: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联系电话: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退。 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谈判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 5.维保负责人应具有特定种类设备作业证书(电梯)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出示);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承诺书。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恒顺街十二师国资大厦6-19室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恒顺街十二师国资大厦6-19室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港澳台、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或包含外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不得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企业员工不得有外籍人员;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制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 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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