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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7-18 13:07:08 | 作者: 服务内容|

  为隆重纪念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开展好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法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15当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文明办、市消费者协会,拟定3月15日上午9点,在市人民广场举行高标准大规模的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邀请市级领导参加。同时有涉及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行业部分代表预计100余家参加,届时现场设立咨询台、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等等,竭诚为广大购买的人服务。现场发放宣传单,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各镇街的基层所、消协分会等责任单位自行在乡镇首集、镇驻地繁华地段进行3·15宣传活动。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兵讲线、企业代表:邹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发言;

  3·15活动当天,在市环保中心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此次集中销毁是我市3·15宣传纪念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展示相关执法部门的打假治劣成果,震慑违法经营分子,逐步优化消费环境。当天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为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年来打假治劣行动中查获的商品,涉及日用品、酒水、服装、食品、药品、建材、农资等。此次销毁活动作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震慑不法分子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告诫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也提醒众多购买的人坚决假冒伪劣,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为了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纪念大会的顺利进行,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兵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彬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协办公室,负责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与总结等。联系电线。

  3、负责邀请参加活动的市级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并引导市领导到活动现场进行观摩;

  5、现场布置工作(包含主席台、主题背景墙、现场咨询区及企业商品展示区的区域划分,主题背景墙及展板的设置安装,横幅的悬挂等);

  1、负责专业投诉咨询台、快速检测区的设置(包括数量、台签名称、人员等);

  5、负责联系接待新闻单位记者,对活动现场进行有序采访宣传报道,现场摄像、照相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并且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各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方案的职责划分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小组要密切沟通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和情况交流,增强消费维权工作合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好其它单位做好工作。认真做好接待处理消费咨询和投诉,属于职责之内的,要做好记录,妥善解决;属于职责之外的,要做好部门间转办手续,不得推诿,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纪律,确保秩序良好。活动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切实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坚决避免造成场面混乱,让活动贴近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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