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发布有关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10.9万亿元,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1万亿元,增长7.9%。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与积极促进消费平稳增长、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新研发技术应用、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等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移动支付、营销推广、仓储物流……随着各环节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和线上消费场景的日趋丰富,蒸蒸日上的电商为群众消费生活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与便利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衍生出的“618”“双11”等购物节也成为“现象级”消费热潮出现的重要节点。
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条重要机制。“价格战”曾是各电子商务平台在购物节竞争采取的重要策略,但一味疯狂追求“全网最低价”也给电子商务行业带来了无效“内卷”——出现产品质量下降、商家权益受到侵害、市场创新活力降低等现象。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在此背景下,如何跳出恶性低价竞争“怪圈”、规范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激发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成为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新的“解题思路”。
以“仅退款”规则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为例。本是电子商务平台出于对消费的人权益保护考虑设置的“仅退款”选项,却在实践中被部分人利用成为“薅羊毛”的途径,影响了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积极性。今年以来,广东、天津、河南等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具体情节进行考量,对频繁甚至恶意“仅退款”行为人要求承担对应赔偿相应的责任;今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组织,多家电子商务平台共同参与,就规范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发出倡议,倡导一直在优化并完善“仅退款”规则。各地法院通过一线司法实践,平衡消费端与销售端权益保护天平,推动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原则深入人心。
除了在消费的人和经营者之间产生权益保护不平衡问题外,“低价策略”也破坏了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生态,随之而来的是无底线营销手段和不断降低的产品质量。为对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竞争行为进行正向引导,2023年底,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和杭州市钱塘区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意见建议的公告,该指引中明确要求直播电商从业者不可以要求商家签订“最低价协议”,或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协同行为,但依法不构成垄断协议的除外。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近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被列为专章。应该认识到,无效“内卷”带来的短暂流量和销量终会反噬商家自身,合力一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是电子商务行业行稳致远的保证。
在消费场景不断“上新”的今天,电商在引导消费需求、挖掘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电商发展如何能实现不再一味“卷低价”,而是将精力投入创新和服务,这不仅需要政法机关善用法治手段规范引导,更需全民统一共识,让公平诚信的市场原则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