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存在质量纠纷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4-04-03 15:08:40 | 作者: 华体会综合体育登录|

  秦先生去年底在某购物网站上买了一部手机。可在收到货之后,他却发现手机里面居然有两条一个月前保存的短信。秦先生马上找网站投诉,网站的说法是,手机内所存信息是员工调试新机时留下的,但这不算质量上的问题,不能退。秦先生想起诉维权,却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递交诉状,也不知道应提交哪一些证据,只好凑合着使用该手机。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呈爆炸式增长。与之相伴,商品质量上的问题一直是网购中的维权热点和难点。网购质量纷争大多数表现为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和到货商品与约定商品不一致两大类型。

  商品质量瑕疵有可能是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物流运输环节等多个环节内产生。买家在收到快递的商品后,应先进行验收,仔细检查外包装,看有无毁损、变形,审验货物的性状,待确认无误后再签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加有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如果没办法找到出售商品的商家,那么网络站点平台应承担对消费的人的替代赔偿相应的责任,所以消费者选择一家较为安全的交易平台购物,有利于维权。

  由于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在到货商品与约定商品不一致时,消费者要有足够的证据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如通过截图、拍照等方式对商家广告宣传进行保全,完整保留交易过程的聊天记录,谨慎保管发票等凭据,收货时当场验收并对产品情况做拍照固定等等。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向商家反映情况,也可向网络站点平台、消协等单位做投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手段予以维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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