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举报拍黄瓜父子:不是职业打假人以后会避免争议性话题

发布时间: 2024-02-26 13:12:51 | 作者: 婚姻挽救|

  8月22日,湖南株洲“举报拍黄瓜父子”的一位诉讼代理人回应称,当初之所以举报“拍黄瓜”,是以公众利益和维护食品安全为出发点,“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推敲以及社会的验证。”

  然而,与他的“自信”说辞相反,关于这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一事,当地众多餐饮商家联名晏姓父子,质疑他们举报“拍黄瓜”的出发点是钻法律的空子,是为了要钱。

  记者梳理发现,这对晏姓父子不仅举报“拍黄瓜”,还举报花店销售“人民币花束”,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当地餐饮协会负责人和市营商环境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于晏姓父子的做法,都表示“很头疼”。

  22日,记者获悉,湖南省株洲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决,不支持晏姓父子要求市监局撤销不予立案的决定。法院判决驳回晏某某的诉求后,晏姓父子表示不上诉。

  自2020年起,晏氏父子仅在株洲当地举报“拍黄瓜”多达49次。在全国范围内,这对父子举报了400余次。

  株洲某餐饮企业负责人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晏姓父子的所作所为,在当地餐饮界都懂得起。他们的举报套路是,先进店点单,工作人员会根据他们点的菜单上菜,这些菜品中就包括有“拍黄瓜”,由于在没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拍黄瓜”属于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对这一些企业进行处罚。

  而后,这对晏姓父子就会提出按当天消费的总金额索要十倍赔偿,虽然一份拍黄瓜价格为十几元到三十几元不等,但会按照几个菜品的消费额乘以10,商家需要赔偿几千元。

  如果商家既没有冷食类制售许可证,也不愿意私了,晏姓父子就会去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通过同样的手法和套路,这对晏姓父子以同样的理由举报了当地多个餐饮商家,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甚至有商家为保护自己,联名晏姓父子进店用餐。

  继举报“拍黄瓜”事件之后,这对晏姓父子又举报花店售卖“人民币花束”违法。2023年6月,他们在一家花店购买了“9999块钱花束”后,将花店投诉至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要求对花店进行处罚。

  按照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而晏姓父子正是利用了这一条规定进行举报。

  记者采访一位自称多次与晏姓父子打交道的知情人士说,晏姓父子就是“职业打假人”,因为在“拍黄瓜”事件引发关注后,晏姓父子又将举报的重心放在当地政府部门和机构身上,“他们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举报行业协会违规,总之就是各种渠道举报,而这种举报和投诉,还必须给回复。”

  这位知情人士说,晏姓父子熟悉消费者监督权和市场规范之间的法律条款,通过举报等方法要求赔偿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有时候还会被认为是“钓鱼执法”,反复购买某件商品并索赔;要么找准某个商品存在的缺陷,以举报投诉为要挟,达到挣钱牟利的目的。

  回应质疑:不上诉 但以后会避免争议性线日记者获悉,晏姓父子起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局不履职一案,株洲芦淞区人民法院宣判,对要求撤销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理以及要求重新处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奖励的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

  封面新闻记者查询该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显示,晏某高(父亲)在某餐饮店购买了568元的商品,包含了小鱼干、水煮花生、炒黄豆、泡萝卜,整个套餐内的冷食类制品为泡萝卜,晏某高随即在湖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上投诉该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要求按法律和法规办事。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该店核查后认为,该店为首次违法,违法事实轻微并未造成危害后果,对商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电话沟通约晏某高和餐饮店店主现场调解,晏某高表明了自己在衡阳,没有办法进行现场调解。之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举报平台上作出了对于该投诉的回复,因商家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对被投诉的商家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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