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开展“创建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2024年“3·15国际者权益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7-31 09:14:42 | 作者: 婚姻挽救|

  3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创建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在南宁市百货大楼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兴宁区市场监管、烟草、消防、卫健、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利用展板、条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食品检测展示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日常消费安全知识,讲解如何辨认假冒伪劣商品,并重点介绍常见消费侵犯权利的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的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老年人防骗意识差,今天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给我们介绍得很具体,让我们牢记凡是涉及到钱财转账的,都得注意,要先与子女商量再做决定。”活动现场,手提一大袋宣传资料的市民王阿姨说,“回去我再仔细看看宣传册,再好好学习、了解这些商家的‘套路’和维权新知识。”

  当天,出席活动的领导为20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授牌。随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代表共同开展“创建放心消费”公开宣誓,并在签名墙前郑重签名。“我们将一如既往,履行好央企社会责任,以诚信为本,依法经营,逐步的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诚心护航,品质服务,助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企业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市西区分公司总经理张创说。

  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过去一年,该局多点发力优化消费环境。针对食品、药品、保健品等民生领域明显问题,开展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特定种类设备、“三无”燃气具、电瓶车、商标侵权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360余件;积极化解消费纠纷,累计受理投诉举报16885件,处置率达100%,为广大购买的人挽回经济损失350多万元,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19个,培育放心消费单位48家;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今年,我局将围绕‘激发消费活力’这一消费维权年主题,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该负责人说。同时,还将深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法规落实,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树立品质消费理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潜能释放,激发居民消费热情,促进消费市场加快复苏,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孔国俊、罗征、颜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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