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卡套餐”能量含量远远超标!85度C关联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25 10:29:21 | 作者: 调查服务公司|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知名烘焙品牌85度C关联公司津味(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味餐饮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嘉处〔2021〕0 号)显示,2021年7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在津味餐饮公司85 度 C 塔城路门店检查时,发现店内冷藏柜及收银处张贴有“低卡午餐超值选”、“低卡轻餐超值选”的宣传招贴,该宣传招贴对指定三明治搭配饮料作为低卡套餐进行促销,经核实,该促销套餐的能量实际并非宣称的“低卡”,同时,该宣传招贴系津味餐饮公司统一设计制作并要求下属各 85 度 C 门店开展的, 该公司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上述“低卡午餐超值选”、“低卡轻餐超值选”套餐内指定的三明治所含能量分别是:胚芽火腿土豆泥三明治的标签上标示有“每 100g能量906KJ,净含量:170g/盒”;总汇三明治的标签上标示有“每 100g能量810KJ,净含量:200g/盒”;藜麦培根鸡蛋三明治的标签上标示有“每100g能量862KJ,净含量:190g/盒”;鸡肉蛋沙拉三明治的标签上标示有“每100g能量858KJ,净含量:180g/盒”; 胚芽火腿三明治的标签上标示有“每100g能量901KJ,净含量:170g/盒”。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附录表 C.1 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声称低能量,能量含量要求≤170KJ/100g(固体)。而津味餐饮公司宣称的“低卡套餐”包含了上述指定三明治和现调饮料,仅计算三明治的能量已经远超于了低能量要求≤170KJ/100g(固体)的国家标准了,该公司宣称该套餐为“低卡套餐”系虚假宣传。

  该处罚书指出,津味餐饮公司通过店内张贴“低卡午餐超值选”、“低卡轻餐超值选”宣传招贴、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宣传推广“低卡午餐超值选”、大众点评和美团网上架销售名称为“【低卡超值午餐】”的轻食套餐等多种形式宣传并销售“低卡套餐”,但套餐的实际能量含量远超于国家标准对于低能量含量声称方式规定的含量要求,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有关的资料发现,津味餐饮公司此前也有过违法违规被处罚的记录。

  例如,津味餐饮公司因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未标明相关规定中所列明的事项,于2017年10月10日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据悉,该公司2015年7-8月在“85度C上海江苏店”对外销售“自由黄金热带味果冻”和“自由黄金芒果味果冻”两款果冻。这两款果冻在其最小食用包装物标签上未标示警示语,上述食品配料表中标注了稳定剂,但未同时标注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

  再如,津味餐饮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原因涉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另据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3年9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津味餐饮公司曾4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超167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津味餐饮企业成立于2007年,为香港百悦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营业范围涉及餐饮管理;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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