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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殿林:“私人侦探”之梦

发布时间: 2024-06-08 11:02:53 | 作者: 成功案例|

  他曾与王海一起从事个人打假。因为公安部早先的一次大规模调研,他的身份或能最终浮出水面。

  刘殿林有三个梦想:一、政府要给从事专业打假的公司合法身份和从业资格证;二、政府要对其进行相对有效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三、专业打假行业本身要自律自爱自重。

  “由于我们这类公司没有合法身份和缺乏执法手段,打假活动几乎都是秘密进行的,我们的确生存在市场经济的‘灰色地带’里,真盼望国家有一天能给我们‘松绑’。”

  12月3日刘殿林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轻声笑了,他清楚最现实的做法是一如既往地为企业客户进行专业打假服务,从而尽可能地影响国家相关部门,能够给其“正名”。他坚信“努力是不会白费的”。

  刘殿林,河北唐山人,现定居广州,1973年参军,1979年回唐山工作,先后任职于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2000年,刘殿林专门成立广州笑面狼咨询公司,从事专门打假业务。在成立公司之前,他与王海一起从事个人打假,成为“打假斗士”。

  今年早一点的时候,公安部首次对私人调查业务机构展开摸底和调查,在北京、上海、辽宁等全国10个省市同时开展。

  摸底的主要内容是:机构名称;注册形式和规模;从业人员数量、来源、文化与业务素质,还有是不是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党政机关开除;公司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收费方式、调查方式、调查手段和工具;公司规模、市场认可度、社会评价、发展的新趋势和与国外调查机构联系情况等。

  其中,调研中两个问题特别需要我们来关注:一是要求举例说明私人调查服务机构发展的积极意义和存在的现实问题;二是就当前的禁止论、自由发展论和管理规范论三种观点做出合理的选择,并说明原因。

  除此之外,据说这次调研同时广泛征求了包括私人调查业客户、专家学者、媒体等各方面的观点。

  据此,一些乐观的人表示,这次大规模调研触及了两个核心问题:私人调查机构自身的合法性和取证的合法性。

  此次行动可能表明国家开始把是否对私人调查业给予“解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事实上,除了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似乎也在重视私人调查业的发展状况。该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对记者说:“私人调查机构的大量存在已是公开的秘密,将来也许会出现的现象是:打假公司成为一种法律服务部门,就像律师事务所一样,但这是司法部门的事情。或国家扶植几个权威的专业打假公司,其他的都不允许做。但这些都没有具体时间表。”

  “我们只有等,或许五年,或许三年,或许更短。”刘殿林笑着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为此,今年11月,刘殿林在北京成立了第二家专门为企业打假的“北方狼”商务调查公司,将打假的触角从广州伸到了北京。

  就在刘殿林翘首盼望公司合法化的时候,半路却杀出了个“洋程咬金”———美国平克顿公司。这家美国乃至全球最大的金融及CEO安保公司早在1992年就进入中国,1999年开始发力,独家代理宝洁公司在中国的打假业务。据了解,此公司的打假业务已经占到该公司中国业务的八成以上,并正在为包括宝洁在内的10多家跨国公司服务。

  刘殿林称平克顿有些“闪灵凶猛”,但一时还不能彻底实现本土化。而如何尽快发展本土私人调查业,成为刘殿林关心的话题。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琢磨公司的运营模式和战略调整。在刘的办公桌上,记者见到了一份刚刚起草的《调查员职责》,刘殿林解释说,由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是高风险、高成本,为了约束公司职员的行为,特意规定了“九项职责”。

  刘殿林的两个公司现在已逐渐摸索出一套成熟的管理和运作模式,包括和执法部门的合作和以及对客户的服务。

  在“笑面狼”商标注册证(第2009919号)上,记者看到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核定服务项目(第42类)上有“侦探公司”、“知识产权咨询”等属于安全咨询业务范畴内的字眼,商标注册有效期限是2002年12月21日到2012年12月20日。刘殿林的确是做到了未雨绸缪。“合理性博弈合法性”

  从2000年成立广州笑面狼咨询公司开始,刘殿林就踏上了与企业、政府执法部门密切合作的打假历程。

  据刘透露,至今已有上百家企业就打假业务与他的公司做各种各样的形式的接触和合作。其中不乏有西安杨森、云南白药、上海花王、宝洁、雅芳等著名公司。

  在刘殿林看来,企业需求和政府需求是私人调查服务机构存在的根本原因。由于打假高风险同时专业性很强,仅靠企业内部的有关部门没办法完成。即使政府执法,企业也要支付打假费用,效果也未必让企业满意。“所以,还不如找专业的打假公司来做,严格按照商业规则来办,企业很省心。”某著名企业知识产权部的一位人士说。

  刘殿林说,政府各级部门虽然也有相关的打假机构和编制,但还是不足以应对目前的打假形势,尤其是调查取证上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所以,政府也愿意与我们这一些企业合作进行联合打假。”

  早在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对假冒某品牌牙膏打假的行动中,刘的公司就被委托进行前期摸点、调查、取证,并配合企业、执法部门现场打假。据刘介绍,他的公司在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和执法部门的合作都比较愉快和默契。

  这恰恰是其尴尬处境的体现:没有合法的身份却在做合理的事情。“现在企业注册范围不包括‘打假’,一经发现企业私下做这样的事情,一律查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处一位褚姓(音译)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和刘殿林有着相同忧虑的还有唐华。作为北京一家咨询公司的老板,唐华的公司也是专门从事打假业务。唐华表示,企业与专业打假公司联手打假的行为只能处于“地下”状态,“由于是地下业务,打假公司不能公开推广,只能依赖于企业的信任和慕名而来,所以,不仅收入成问题,法律风险也很大。”唐华说,

  根据不完全统计表明,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调查类企业或机构已经有两三万家,专业从业人员已近20万人。仅在广州地区从事打假业务的各类“调查公司”就有200家之多,其中注册的不到30%;即使注册的,也都是以咨询服务、市场调研的名义。他们大都从事跟踪调查、窃听取证等没有法律依据的业务活动。

  有专家认为,在打假上,政府职能部门并不能包打天下,应部分委托给社会中介组织去做,同时规范、引导和监督中介组织,从而形成一个包括企业、私人调查服务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在内的有效打假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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