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诉讼的各种诉讼的总称。
广义的专利诉讼还包括在专利申请阶段涉及的申请权归属的诉讼、申请专利的技术因许可实施而引起的诉讼、发明人身份确定的诉讼、专利申请在审批阶段所发生的是否能授予专利权的诉讼以及专利权被授予前所发生的涉及专利申请人和相关权利人权益的诉讼等。
初步审查:法院对专利有效性、侵权可能性、不可弥补损失情况及担保金进行审核检查。能安排开庭审查。
诉前禁令颁布:紧急状况下禁令可在48小时内发出(受理日起算)。禁令一旦作出,立即生效。
程序中止请求:法院将视涉诉专利权被无效的可能性大小决定是不是中止诉讼程序。
对于技术性很强的专利诉讼,研究分析并吃透专利技术及相关的技术很重要。专利诉讼要求律师不仅懂得法律条文及有关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师必须理解专利技术。单从法律条文上是不能解决专利诉讼的有关问题的,特别是在认定某一技术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属于公知技术、是否属于显而易见的技术等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技术知识。
对于原告专利权人一方的律师,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权的证据,最好直接到生产厂商购买涉嫌侵权的产品,必要时能采用公证取证,或者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行使其他职责时,顺便获取侵权证据。原告取证工作最难的是得到对方生产销售的数额,这能请求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获得这方面的证据。获得侵权与侵权数额的证据是原告取胜的关键。
对于被告一方来说,关键是收集一切可以将原告专利无效掉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专利文献、销售发票、产品广告、公开使用证明等。被告找到足以对原告专利构成威胁的证据,这是致胜的关键之一,或是找到验证自己在先使用的有效证据或使用的是自由公知技术的证据,都可能会在诉讼中占据主动。
对于被告而言,最常用的是反诉对方专利无效,从而争取时间寻求其他抗辩方法。而对于原告,在诉讼之前,可以先行对自己的专利启动无效程序,使专利经过一次“实审”的考验,然后再诉他人侵权。或者起诉前先检索一下自己专利的属性,并出具相应的检索报告。这样做才能够避免被告利用无效程序带来的许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