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喻瑛、李孟媛)近日,武汉江汉法院在系列著作权纠纷中发出首份《关联案件信息公开披露通知书》,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诉讼权利,成功化解潜在批量诉讼风险。
2022年9月,李某以3000元价格购买了“三角形科目爱的表白”设计作品,并办理作品登记证书,李某为作品名称“科目三角夹子图案、渐变科目三角夹子”的著作权人。作品登记完成后,李某对侵犯其作品著作权的商家采取可信时间戳的方式来进行公证取证,自2024年2月起,李某共向包括江汉法院在内的基层法院提起30余件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江汉法院在受理李某起诉的系列著作权纠纷后,发现原告基于同一类型的侵犯权利的行为,在本市向大量小微企业提起诉讼。7月1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明显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明显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江汉法院向原告李某发出《关联案件信息公开披露通知书》,向其充分释明,要求其如实、全面、及时披露与该院受理的著作权相关的权属、侵权、确权等关联案件情况,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可信可查。原告李某的委托代理人在收到该通知书后经审慎考虑,请求撤回还未审结的全部诉讼案件。
“知识产权维权是为保护创新创造的成果,并非‘牟利’的途径,权利行使应当善意审慎。”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道。
江汉法院将逐步加强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着力打击侵权源头,及时识别预警知识产权批量诉讼,严格审查权利基础、落实信息公开披露,引导权利人正当维权、诚信诉讼,营造守法经营、诚信诉讼的良好法治环境与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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