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教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工程索赔在规则的5个28天提出的意思是最迟在140天内提出吗?
1、提出索赔要求: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告诉。
2、报送索赔材料:在索赔告诉书宣布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伸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陈述及有相关的材料。
3、工程师答复:工程师在收到承揽送交的索赔陈述有相关的材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揽人进一步弥补索赔理由和依据。
4、工程师逾期答复结果:工程师在收到承揽人送交的索赔陈述的有相关的材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揽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现已认可。
5、继续索赔:当索赔事情继续进行时,承揽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宣布索赔意向,在索赔事情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材料和终究索赔陈述,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揽人进一步弥补索赔理由和依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