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提灯定损”引发热议。事情缘由是江西省上饶市一女子发视频称,她在退租时遭到房东拿着“探照灯”对全屋无死角检查,之后,房东列出清单要求赔偿一万余元。视频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热议。退租时如何定损,房东说的算吗?
据央广网报道,3月28日,一女子发视频称,她租住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灯一点一点检查,最后列出的清单中,房子每月的房租是1200元,但租客需要赔偿一万余元。她认为房东故意讹钱。
网传视频显示,男子拿着探照灯检查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并逐一贴上黄色的标记。之后,列出了一张清单,显示601房间一个月房租为1200元,详细列出了油漆、床、实木门、窗帘、蹲坑、厨房门、外墙砖、地砖等需要支付的“损伤补偿”以及由此产生的“工资”,最后还有一笔2000元的“其他损伤补偿费”,合计10884.95元。
视频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该名房东的行为是“敲诈勒索”,“损坏是该赔偿,但是房东的吃相太难看”。
3月29日,江西上饶玉山县冰溪街道办事处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村委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于10月8日达成协议,由(租客)陈某、吴某某各支付(房东)郭某某2000元赔偿款,并当场签订协议书,陈某、吴某某当即退租。
据央视网报道,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婷婷表示,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实质上已经包含了房屋自然损耗的对应价值,租客对自然损耗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正常的损耗范围以内,承租人退房时无须另外补偿。
高婷婷认为,房屋作为一种租赁物,在出租过程中是一定会有损耗的。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应预料到随着使用时间的变长,房屋的价值一定会变小,所以在制定租金时,也应考虑折旧价值。
但当造成人为过错性的损失时,租客应进行赔偿。这种情况需要对比损坏所造成的结果和物品原状之间的差距,比如给对方比较贵重的家具造成了明显破坏,因为不正确使用导致对方配置的家电、房子的主要部分结构或房屋表面有明显破损,原来墙上没有洞,但因人为原因产生了洞等,这些必然是一种损失。
损失的赔偿形式可以是恢复原状,或者按照房主自行修复所支出的费用进行金额补偿。但赔偿要考虑经济性,赔偿过程要体现公平性、合理性与过错的相当性。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损耗的,通常来说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实质上已经包含了房屋自然损耗的对应价值,租客对自然损耗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正常的损耗范围以内,承租人退房时无须另外补偿。比如随着房屋的正常使用,墙面可能变得暗沉,合页的开关有一些磨损,一些金属物品有一些松动或者脱落,等等,这些都在正常使用可接受的损耗范围内。
高婷婷表示,租赁合同当中双方可以有自由约定,叫作意思自治,双方可以对房子使用、保管、验收等方式作相关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判断损耗要符合一般交易和正常人的判断习惯。比如,交房和验收房屋的标准是否统一,当初交付给租客房屋时,有无仔细核查房屋的每一处细节,如若没有,不能在退租时额外强行要求。
黑中介会在租房网站上发布一些价格很便宜看起来装修很好的房源,其实那房子压根儿就没有,只是为吸引你打电话过去。等你打电话过去,黑中介就会说,这个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但是附近还有别的房源你要不要看,然后骗取看房费等费用。辨别这种假房源的主要方法一是价格二是照片,太便宜的很可能是假房源(天上不会掉馅饼),照片明显过于精致、户型和描述不符的也可能是假房源。
一些专门冒充假房东的人,他们自己从房东手里面将房产短租过来,然后以稍低于市场行情报价的方式发布求租广告,但是要求租客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年的租金。等到租客搬进房子里一段时间后,真房东就会来收租金,这样一个时间段假房东早已杳无音信。租客与房东见面后,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一定要房东出具购房合同。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非常有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有时候中介使用复写合同,交给房客的那一张,根本看不清楚。那么你就要警惕了,如果交房时清点物品,就可能由于你这里看不清,而被中介扣除押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期、租金、支付方式、转租、续租和违约责任等。房屋交接时一定要把当时的水电气所用字数查清写清,仔细检查家电、家具的完好程度,清点物品时必须一件件的在合同附件里写清楚,注明假如慢慢的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
应当配合出租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服从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管理服务站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自2021年3月1日北京出台《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2022年9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规定租赁企业承租他人房屋再转租的,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可以超过3个月房租。因此,不要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押金方面,租赁企业承租他人住房再出租的,押金须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托管,押金托管后,承租人会收到托管成功的短信,确认押金已托管;合同终止后3日内,押金及同期利息应退还给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