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宋代诗人杨万里的《小池》不仅写出了荷花初生生机勃勃的样子,更描写了泉水、树荫对荷花成长的奉献。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正如诗中所写,用心呵护着稚嫩的“荷苗”,用情守护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高三备考的关键阶段,花季少年却因日常琐事,纠集多名“兄弟”大打出手。2022年3月,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重点高中多名学生聚众斗殴案。如何在不影响学生学业的情况下,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件大事。“这些学生都是重点大学的苗子,要用足用好制度规定,帮他们排除不良情绪,先过了高考这一关。”时任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的董宏斌反复叮嘱道。
为审慎处理该案,“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公安机关精准界定罪与非罪,积极开展临界预防。检察官同步联系了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开展社会调查,全方面了解8名学生的监护情况、社会关系等,调动辖区心理咨询师为学生家长开展团体辅导。在高考结束后,“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及时开展警示训诫教育,组织区教育局等部门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制定精准帮教方案,最终对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令检察官们欣喜的是,8名学生全部考入理想大学。该案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2022年7月29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收到辖区某街办复函,关于未成年人敏敏(化名)的孤儿认定及生活补贴申领已获批准,次月起敏敏每月将领取1500元生活补贴。得知这一消息,“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们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孤儿补贴的发放也给敏敏的生活再添了一份保障。
这是2022年5月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该院启动法治教育、心理咨询、亲子交流、复学就业、社会救助“五位一体”帮教机制 ,对未成年被害人敏敏做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该院未检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敏敏的父亲于两年前去世,不久后母亲也因病离她而去,年仅10岁的敏敏与奶奶相依为命。
“这样的情况符合孤儿认定条件吗?”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春安立即带领未检检察官前往民政局了解情况。检察官们通过走访敏敏奶奶、村组干部、学校老师,详细掌握敏敏的家庭情况和监护现状后,向辖区街办发出未成年人帮教材料移送函和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救助政策,确保敏敏的生活得到及时妥善安置。最终,在大家努力下,很快完成了审批程序,确定由奶奶作为敏敏的监护人负责开展监管和保护,并由妇联的帮教老师持续对敏敏进行情绪疏导和关爱。
2022年以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多元化帮教措施,先后为30余名留守、困境儿童提供了司法支持。
校园周边小饭桌到底谁来管?从业人员资质、食品安全是不是满足国家标准?2023年2月,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王某故意伤害案时,将这一些内容列入讨论议题。“当事人经营的托管机构没有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这让他脱离了监管,最后导致发生犯罪行为。其他托管机构的经营状况怎么样呢?这要求我们逐一去了解。”该院未检检察官任兆锦提出。
在随后的一个月时间里,“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们通过问卷、走访、核查等方式扎实开展调查取证,发现校园周边小饭桌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诸多安全风险隐患,可能侵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随后,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主动向有关部门反馈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管。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是该院贯彻融合监督理念,统筹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多部门齐抓共管、促进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涉未成年人电子烟监管、酒店宾馆容留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全面实施督促监护令……近年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探索出以“慎、情、和、广、爱”五字工作法为统领,以办案规范化、精细化为主体,以帮教、预防为两翼的“512” 未检工作新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未检品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发挥了非消极作用,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闫静 任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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