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件”愈演愈烈,尽管身处暴风眼的安琦一再表明了自己是被冤枉的,并平静得继续自己的生活工作,但事件的另一主角张某显然不想让安琦这么“平静”下去,在与钱苏平、秦华胜等三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签下委托书后,“阿兰”已经做好了用法律武器向安琦“讨公道”的准备,而随着“阿兰”受到社会关注,她的委托律师也成为了“焦点人物”。就“安琦事件”,律师团的代表之一钱苏平今天接受了媒体采访。
记: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认为安琦是无罪的,无论是罪还是嫖娼罪,都是不构成的,就把他给放了,您如何认为?
律:目前警方认定是安琦是无罪的,这也是我们目前通过调查取证需要查明的问题,我们应该查明就是警方认定安琦无罪是否有政治依据和法律依据。
记:网上有网友对张小姐的职业评价不是太好,那张小姐所从事的职业是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呢?
律:从目前的我们所掌握的事实而言,可完全排除安琦嫖娼,理由很简单,从现在的材料分析,可完全排除我的当事人涉嫌卖淫,既然排除了我的当事人涉嫌卖淫,所以呢安琦那也就不可能构成嫖娼的立案。我认为张小姐到底从事什么职业并不是重点,我想说她作为一个人起码有人权,她的人格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记:张小姐是供职在嘉年华的夜总会,张小姐在以前的工作中是否遇到类似的情况,目前的精神情况如何?还是这是她第一次遇到,她受到的打击非常大。
律:根据张小姐的陈述,她以前工作中从未遇到这一种类似的情况,至于张小姐目前精神状况我想善良的人们是能够理解的。是能想象的。
记:您下一步是打算对安琦提取民事诉讼要求精神和经济的赔偿还是收集一些证据提起刑事诉讼呢?
律:张小姐对我们的委托有三个方面,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目前警方认定安琦无罪,要求我们律师代理向有关部门审诉控告。第二个是关于对有些媒体在没有听取她的情况下做了侵害她人格和名誉的行为提起诉讼。第三个是对安琦对她的人身和精神给予损害,我们在做这三个方面的准备。
记:根据你掌握的证据和资料来说,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最终张小姐申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我作为她的律师我当然希望有机会能够胜诉,就目前而言,你要我对申诉的概率做评估的话,我觉得不妥当,因为目前我起步证据采集分析的工作,未来究竟是申诉还是败诉我想还是在于证据,我觉得在证据收集当中让我做评估是不太恰当的。
律:我跟张小姐有一定的沟通,她控告诉讼安琦的真实目前是让安琦学会尊重女性,至于赔偿额多少,她给的解释是取决于未来安琦是否学会对女性的尊重。
律: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判决和刑事案件的判决有一定法律规定的诉讼的时间,就我们律师而言,我们在证据收集完毕对证据做多元化的分析的基础上,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我们将在最快的时间内启动诉讼程序,目前诉讼工作起步,想让我给与一定明确的时间也是不太妥当的。
记:安琦方面通过记者和媒体认为张小姐说的一切都是虚假的、虚构的,张小姐这方面是否会作出回应和反击呢?
律:就安琦和张小姐处的地位我任务是不平等的,安琦可能会借助媒体为他去申辩,张小姐处于一个明显的,也非常希望媒体给她提供一些帮助。
律:张小姐在南京从事打工,做过很多职业,比如推销员、销售员,这是她的因素,有一定的积蓄,目前她这段的生活是没什么担忧的。
记:张小姐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众和一个公众人物打官司,本身个人得安全有没有受到威胁有没什么保护措施?
律:我们律师对这个案件进行两个方面的评估,一种原因是法律诉讼风险的评估,第二个方面,我们做了张小姐人身安全方面的评估,我们也为她提供了相应的自我保护的方案。目前张小姐的安全,应该说还是能得到保障的。
记:我们从网上了解到,南京当地有一位朱律师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他也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认为安琦是应该没有太大的责任。您认为对他的看法如何评价?
律:我觉得任何看法作为一个律师首先建立在证据和事实的基础上,我不知道那位朱律师掌握了什么证据来判断说安琦是无辜的。
记:这个事件有一个重要涉案的证人,就是张小姐的好朋友刘小姐,刘小姐不愿意出面提供一些口供方面的证据,是这样吗?
律:我不完全同意你的看法,重要的证人不止刘小姐一个,当时在包厢里有九个人,都可能会成为这个案件的证人,刘小姐是证人其中之一,对刘小姐现在目前真实想法,还有是不是愿意帮助张小姐,这样的一个问题我觉得我现在还不便于给你沟通,这个是属于我们律师取证的一个方面。
律:那我觉得是非常遗憾,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作证都有一定的义务的,这也说明我们的祖国在立法方面有一定缺陷。我想如果在包厢内的朋友们如果有良心有正义感的我觉得他们应该站出来对这个客观事实予以证明。
律:大家都应该明白,新闻的生命是真实性,真实性来自于客观的调查如果不进行调查就发表新闻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对张小姐是否诉讼媒体,诉讼哪一家媒体,就这一问题我们会尊重张小姐意见。(特约记者 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