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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消费如何维权?消费者维权攻略

发布时间: 2024-05-25 10:31:34 | 作者: 情感课堂|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6月,全国消协组织启动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消费者网购被侵权且无法和商家达成和解时,可就近到省、市、区消协投诉,消协组织将反馈给涉事电子商务平台。今后,消费者再遇到网购纠纷,只要就近投诉到消协组织,消协组织就会将投诉信息录入系统并反馈给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会进行退赔等处理,无法和解的案件则将交由消协组织处理。按规定,在接到消协组织移交的消费者投诉后,电商企业或平台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处理,7个工作日后仍未处理的,消协组织将进行督办,电商企业或平台应在督办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有时网购商品是在寄送环节出了问题,并非商家有意欺骗,商品受损也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可以打电话投诉快递公司。在国家邮政局等网站上专门有投诉反馈平台,可以及时得到处理。

  消费者能够准确的通过投诉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向工商部门(12315)、质检部门(12365)、食品药品部门(12331)、物价部门(12358)等投诉。

  各地政府部门为加强公共服务,设立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民拨打热线后,受理员会将投诉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办理后会回复市民。因为有关部门还必须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市民服务热线,纳入考核,所以投诉一般能得到较好解决。

  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由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管辖。由于网络交易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交易过程涉及注册地、经营地、仓储发货地等多个地址,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地往往难以确认。由国家发改委发布,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指出,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被举报经营者所在地就是行为发生地。其中,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是电商实施的,则由电商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是平台实施的,则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是平台和电商共同实施的,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如果觉得自身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能够最终靠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价格监督管理平台做举报。具有管辖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

  一是举报人基本情况。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匿名举报可不提供。

  投诉是指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与企业发生争议后,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自己权益遭受侵害的事实,请求协助解决争议的行为。这里的“争议”实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民事权益争议。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举报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投诉人是认为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消费者;而举报人是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这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未必对其自身权益造成了直接侵害。

  投诉的处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举报的处理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投诉的解决方法是“调解”。工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审核该投诉是不是满足受理规定。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对于受理的消费争议投诉,工商部门采用调解方式来处理。调解过程中,在工商部门指导下,企业与顾客平等协商,就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事项做充分沟通,根据双方意愿,积极促进双方达成共识,并就共识内容制作调解书;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工商部门将终止调解,并建议顾客与企业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途径寻求救助。举报的解决方法是“查处”。工商机关在收到举报材料后,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是不是立案。对于经核查认为不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不予立案;对于经核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立案处理。通过法定调查程序,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最终作出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移送、销案等处理结果。

  投诉可以撤回。消费者投诉后可以每时每刻撤回投诉,如对企业就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事项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满意,或与企业自行和解。投诉撤回后工商部门将终止调解工作。举报不能“撤回”。举报人举报后又提出“撤回”举报的,即使企业已经与顾客达成和解,工商部门仍会对举报人所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对于查实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投诉处理中,最终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取决于企业与顾客的意愿,且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举报处理中,查处工作则具有强制力,是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者,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定职责,查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对广告主自行发布的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规定,网站的第三方商家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广告,即属于广告主,故应向第三方商家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第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实行调解制度,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工商部门会在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决定受理的,在4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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