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商务部支持地方建立了50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了非消极作用。为适应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维护商贸流通秩序的需要,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决定利用现有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资源,延伸网络,扩展功能,形成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作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支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商务领域多部法规、规章规定建立举报投诉制度,部分地方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但由于号码不统一,公众知晓度低,实际利用效率不高。建设全国统一、规范运作的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搭建商务主管部门与企业、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可以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整合现有资源,充分的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商务工作大局。同时,作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能够给大家提供商务领域有关事宜的咨询、指导,树立商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建立以省级、地级以上城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自治州等,下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简称12312中心)为主体,以中央技术支撑系统为依托,覆盖全国的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形成全国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工作机制。
(一)扩展省级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职能。省(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现有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更名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地方子站调整为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地方子站,开通网上举报投诉窗口,搭建本省(区)12312中心之间信息化工作网络。扩展12312中心职能,在做好现有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的同时,承担以下工作:
2、统计、分析、上报全省(区)举报投诉信息和商务执法数据,并将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到“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商务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建设12312中心。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12312中心,要结合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步推进,依托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落实人员、办公设备和场地。已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部门,要对其名称、职能和12312热线、接收社会公众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等行为)等方面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
2、面向社会公众和公司可以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
3、采集、上报危害商务行政管理秩序的突发事件、国内外贸易中的不正常的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制定12312中心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举报投诉信息分流、转交、办理、反馈流程,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1、建立举报投诉信息分流机制,确保12312中心接收举报投诉、采集相关信息后,按管辖区域和职能分工及时转交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处(科)室或商务执法机构处理。
2、建立协作办理机制,加强商务部门相关处(科)室、商务执法机构及12312中心间的协作配合,帮助12312中心解答有关咨询,及时办理举报投诉案件,反馈执法数据。
3、建立区域间及有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保障跨区域、跨部门举报投诉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办理。
(四)建立支撑服务系统。商务部将完善中央数据库,改造并指导安装举报投诉流转、公文传输、语音呼叫等子系统,实现数据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分类查询等功能,构建信息化工作网络,为全国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同时,选取部分法律服务机构,为12312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指导。
(一)结合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是商务行政执法的有力支撑,对于提高商务执法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具备极其重大作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确定主管处(科)室扎实推进。省(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本省(区)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对12312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为12312中心提供人员和资金保障。
(二)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调整,保证工作连续性。设有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继续做好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等日常工作。同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尽快承担新的工作。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设在其他部门的,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划转。在地级以上城市未开通12312热线中心要承担其举报投诉和咨询工作,保障全省(区)范围举报投诉得到及时接收、转交和办理。省会(首府)城市12312中心建成后,要适时承接省(区)级12312中心的12312电话,并做好相关工作。
(三)组织并且开展培训宣传。要根据12312中心新的职能,加强对工作人员商务领域法律和法规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业务,适应新的工作。制定宣传计划,适时开展宣传活动,扩大12312中心的社会影响。
商务部将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并提供必要支持。各省(区)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本省(区)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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