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日前,惠城区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联合会签《关于树立醉酒风险驾驭刑事案子理机制的实施办法》,逐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结醉驾案子优质高效处理。
近来,惠城区人民法院对四起醉酒驾驭刑事案子进行了会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房某此前酒后驾车,在市区汝湖广仍路口被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执勤民警抄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验,房某的测验成果为187mg/100ml。经判定,被告人房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83.12mg/100ml。随后,案子由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以为,房某醉酒驾驭机动车在道路上行进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风险驾驭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被告人房某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房某最终因犯风险驾驭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500元。随后,法庭还连续审理了三起醉驾刑事案子,被告人均当庭表明认罪认罚,在前期充沛侦办取证和保证当事人诉讼权益基础上法庭对这三起案子均进行了当庭宣判。事实上,这四起案子,从开庭审理到宣判,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刻,从案发到宣判,用时不到一个月。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咱们从立案开端就实施拓荒绿色通道 ,树立快立、快审、快结,一般不再进行处理取保候审,不再对被告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而且和谐司法局,缩短对被告人供给法令协助的时刻。
2023年年末,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处理醉酒风险驾驭刑事案子的定见》。为执行两高两部《定见》中关于“树立完好醉驾案子理机制”的要求,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人民法院、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惠城区司法局、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政法信访办联合会签《关于树立醉酒风险驾驭刑事案子理机制的实施办法》,清晰了处理醉酒风险驾驭案子的整体要求、适用景象,快办机制等详细细则。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一般适用理机制的案子,是要契合四个条件:第一是现场抄获,没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二是被告人、嫌疑犯自愿认罪认罚的;第三是案子事实清楚,依据确凿充沛的;第四是依法能够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子。
曩昔,此类醉驾刑事案子从立案侦办到公诉机关申述再到法院审理判定,常常要三到四个月的时刻完结,而在快办机制树立之后,该类案子的处理周期将缩短至一个月。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丁金亮:在案子中标识适用理机制的风险驾驭刑事案子,从案子移送到承办人收案之后,完结前期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咱们的环节会愈加严密。
在办案时刻上做“减法”,但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办快案的条件,是办妥案。在执行该快办机制实施办法的一起,惠城区人民法院还一致司法规范,将依据规范和要求前移至侦办阶段,保证取证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下一步,惠城法院将继续强化与多家司法体系单位的协作合作,推进刑事案子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案快办,全力完结“速”字当头、“质”字增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