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月半为大家推荐一本让家事律师“多点案源”“少走弯路”“少些加班”的技术流干货书籍。
《家事律师就该这么做:十步诉讼流程、清单工作法与私人财富管理》是张承凤律师和法蝉知识团队利用先进的清单工作法对于婚姻家事案件实务进行的全新分析。这本书最大的三个亮点:
1.采用清单的工作方法可提升婚姻家事律师的工作效率,避免婚姻家事案件具有的特殊性导致的问题。
2.提出了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婚姻家事案件十步诉讼流程。详细说明了流程的使用场景、使用方法。
今天在此分享书中节选干货(内容有删减)——「婚姻家事业务十步诉讼流程实务运用要点」,更多干货推荐阅读原书籍噢!
从图中能够准确的看出,这个流程是将律师第一次与客户接触直到案件结束的所有工作进行了模块划分。其实,只要稍微接触过婚姻家事,或者没有办理过婚姻家事,但熟悉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看到这张图以后,一定会产生一种“不过如此”的感觉,这也是我们第一次看见这张图时的印象。但这恰恰是我们在流程化梳理工作中想提出的最后一个有必要注意一下的地方:
除了在开发过程中要时刻警惕贪大求全的思维外,最后评价结果时一样需要保持稳定的心态,需要整个团队再次回到流程化目的——固定律师服务方式。
当面对我们自己的知识成果时,要避免以专家心态来看待它们,即使这个流程看上去简单,但它如果足以应对基础案件、固定团队动作、明确各阶段工作重心的作用,这个成果就是值得承认的。况且,它可以将传统思维中认为极其复杂,需要过多经验拿捏的律师工作做到简化,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也可以证明在第一个阶段工作效果的达成。
“如此简单的诉讼流程,到底能给团队带来多大的改变?”即使我们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看十步诉讼流程是符合最初设定目标,也在团队内部得到了每位成员的认同,但它的实际效果还是应当在实践中被反复推敲和打磨。因为只有发挥出实际效果后,诉讼流程才能持续优化,持续减少相关成本,切实提高团队整体案件承载量。重新再回到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当我们总结出这个流程框架后,作为团队管理者的我认识到,想要在团队中推行这个流程,必然需要某些特定的程度自上而下地推行。当然也对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会遇到的阻力进行了预估——律师们并不抵触改变,而是忌惮改变需要的时间成本。
鉴于此,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自己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从我自己经手的案件开始应用这个流程。事实上,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决定。
首先,当我开始以身作则地在案件办理中坚持诉讼流程时,不仅流程框架本身会因为我有意识的补充而变得更丰富,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执业时间和专业化时间都足够长的“老律师”,我开始意识到这些年积累下来的经验可以被划分为“技能”和“经验”两部分。
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也缓解了经验过于丰富的律师常常会出现的窘境:总是有过多的内容需要表达——当我和团队在探讨一个具体的业务难题时,我还可以剖析到婚姻家事立法层面的问题。虽然我认为这是专业相关知识的自然延伸,但对其他人来说,必然会有些不知所云。而且这样的情况如果总是发生,还会拖慢整个团队运行效率。但当我开始把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分为技能和经验两部分时,和团队沟通上的问题也有了极大程度的缓解。
技能是指围绕诉讼流程可以填充的在实务方面的所有知识。我们大家可以在流程中补充对各个诉讼阶段潜藏的问题与风险进行提示、在接洽客户与法官的过程中应当保持的交际技巧与素养、在实务中遇到常见疑难问题时能够尝试的解决方案,这些都是能提高律师个人业务能力硬邦邦的“干点子”。
而经验是处理诉讼事项以外的知识。例如,如何精准地找到并开辟属于自身个人的市场、如何将诉讼经验转化为非诉服务的能力、如何用跨行业的思维来对待并优化法律服务以及任何在婚姻家事领域执业的律师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办理此类案件时,要不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些不是单靠告诉技巧就能知道如何做的问题,它们可能更需要律师的迁移学习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甚至人生经验的积累,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独自总结与缓慢提升。能确定的是,这是诉讼流程化梳理所不能解决的,其实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也是传帮带的传统师徒制一直在尝试但始终没解决的问题。
意识到了技能和经验的区别后,无论是填充诉讼流程内容,还是平时与团队沟通时,我都将重点放在技能层面,这样,诉讼十步流程在很短时间内就得到了内容质量上的极大提升。而更重要的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实际上并没有给我和团队带来更多的工作量,或者消耗我们在处理业务外更多的时间。
其次,将团队的目光集中在诉讼流程十步法上,让我们的婚姻家事专业化属性得到了一次实质意义的加强。既然决定了走专业化道路,我们就要求团队最终呈现出来的法律服务在所有的环节上都应当与非专业化律师体现出差别。而这种差别在于我们不仅应当全力维护客户的诉讼利益,更应当用精心打造过的服务流程让客户感受到专业律师不仅仅可以处理法律问题,还能站在客户的角度帮他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婚姻家庭关系。
我们在过去许多年中的执业经历里一边小心翼翼地代理案件,一边尝试在代理案件的各个流程中融入自己的心得与想法,在真刀真枪的实务中求证那些我们大家都认为可以记录在诉讼流程中的内容,并不断求证它们的实效。
梳理诉讼流程化时得到的成果,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多个章节里分别进行阐述。在后续章节中就每一步流程所展开讨论的实务性内容,希望可以为读者呈现出一个较为清晰且层次分明的结构概观。就本节而言,我们将重点就诉讼流程中的关键阶段所对应的目标和专业技能概要提示做一番简要的论述,而关于经验方面的内容,我们在诉讼十步法一头一尾阶段里稍做展开。
需要说明的是,从我们的经验来看,在对每个阶段的目标及工作概要进行梳理时,还会再次遇到前文中反复提到的“老问题”:想要表达的东西太多。在此阶段我们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时,总结出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1)每个阶段的阶段目标和概要提示是为了让使用诉讼流程的每一个人可以迅速抓住重点,明确地知道接下来怎么做;
(2)当遇到有些重点阶段,比如调查取证与举证阶段,我们一定要承认的客观现实是,提炼出的阶段目的与概要提示会呈现出一种不痛不痒的状态——无法指引新手律师的具体工作,而对有经验的律师来说,他们早就过于熟悉了。遇到这一种的情况时,切忌展开填充所有想要填充的内容。依然保留那些看似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将那些想要填充的十分详尽的说明可以单独列出来,作为另一种知识形式呈现,详细描述将在第二章中进行描述。
当我们坚持以上两点来进行目标和概要填充时,也就得到了下面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能够准确的看出,我们在谈案阶段和开庭后及结案阶段进行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重点描述,甚至加入了“经验”部分的内容,而其他几个阶段我们将在第二章中详细描述。这样得出来的流程框架是符合我们团队特点,以及符合我的执业经验特点的。
以专业能力获得客户信任。在客户明确需要律师服务时,促成客户最终签订委托协议。
在推进本阶段工作时,我们大家都认为,律师应该切实地为客户作出分析,既包含法律问题层面,也要对客户的婚姻家事问题保持同理心,而非一味以签单为目标。
排查利益冲突,在向客户释明代理方式与收费方式的前提下,与客户正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利益冲突作为一种诉讼程序中的风险,律师应当尽早将其排查清楚,以免将时间浪费在不能最终输出结果的工作上。委托代理方式的选择与收费模式均需要律师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后再行确定。本阶段中,律师的工作重心在于将客户可能面临的诉讼流程与对应的风险一一向客户释明,既要打消客户对自身处境不明朗所产生的困惑,也要将律师的工作量与收费方式透明化地展示在客户眼前。
确定管辖法院后携客户前往法院提交起诉状完成立案程序(有的法院律师可单独立案),若案件需要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或先予执行的,律师在与客户沟通之后向法院提交申请。同时律师应结合案件详细情况整理证据与财产清单、提前进行涉外公证,并与法院保持沟通,持续跟进了解案件受理后的进度。
实务中涉及管辖权问题是需要调取居住证明的事宜非常不容易办理,律师需要提前了解地清清楚楚法院所需要的文书内容与签章格式,并尽量提早完成调取工作,规避现实中常常会遇到的一些人情上的阻碍。同样地,撰写起诉状与整理财产清单等方面的事项也需要律师考虑到一些硬性工作规则之外的因素。从客户的方面出发处理问题,并让客户去参加了,既可以让客户对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感到满意,又能够促使诉讼代理工作的优质化。
与客户就协商和解所能接受的底线条件进行讨论,结合专业相关知识与案件具体情形,分析该案是不是具备协商和解的可能。在双方当事人能够坐下来进行协商的弹性空间尚且存在的前提下,律师应尽力通过情感疏导来缓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并就诉讼的成本与预期前景给出专业方面的建议,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离婚。
律师在双方进行协商和解的谈判过程中的确需要具备一些软硬兼施的斡旋手腕,但与此同时,为促成协商和解所进行的铺垫工作一样能是非常技术性的。与客户的沟通、与对方当事人及律师的沟通、包括与法官的沟通都需要提前将需要沟通的事项理清楚,并明确沟通的目的。同时,律师应从证据的角度分析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确定协商和解的策略。在双方坐下来谈判的过程中,律师应尽量将双方的争议焦点从双方情绪性的对抗中梳理出来,保持争议点的明确清晰与信息的对称,若确实无法达成和解的,律师应尽快将注意力回归到诉讼程序的准备工作上。
调查取证的准备工作应做到尽可能周密,以保证开始调查取证后律师的工作不会遇到明显的阻碍,或因手续以及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中断。在必要的情况下,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鉴定评估、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证据目录与证据清册。
调查取证工作所需要对接的部门和机构较多,各自所规定的手续流程与需要律师提前准备的物料均不完全一样。律师的准备工作一定要达到细致详尽的程度,考虑各种可能突发的意外状况与潜在风险,尽量快速高效地完成在各处的取证事宜。在梳理证据时,除了同样需要细致完成的页码核对工作外,律师处理已有的各项证据还应带有明确的目的——如何凸显待证事实的真实性、如何利用证据策略在诉讼流程中占据优势地位,怎么来控制不利证据对己方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都是律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
与客户和法官做沟通,确定是不是需要申请保全措施,并确定申请保全措施的具体策略,保证离婚后对方当事人有财产可供执行。
律师可以针对不一样的财产形式,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形斟酌对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高低。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对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对己方客户而言,仅有胜诉的结果还尚且不够,判决书能得到一定效果的执行才意味着最现实的诉讼利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这是律师应当替客户考虑到的风险点,也是律师应当与法院进行积极沟通奋力争取的一道程序。一旦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律师还应在策略上尽到完善的考虑,保证对方当事人难以从中作梗,使得保全措施的目的落空。
根据证据方面的准备情况和对方证据的提交情况,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证据目录及清册,若需要延期,则提交延期举证申请。在开庭的准备工作中,整理撰写代理意见与质证意见与证据的准备工作同等重要,必然的联系案件开庭的审理效果,律师应做到尤其充分的准备,并在开庭前最后审核一遍各方面准备事项是否已妥当完善。
证据方面的准备事项涉及诸多技巧性问题,举证期限内双方均可能就证据提交方面的问题采取不同的策略,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会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进一步开展证据的准备工作。由于庭审中举证质证阶段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阶段所形成的事实概观对法官的自由心证影响颇大,与之相关的证据的准备工作、质证程序的准备工作也值得律师尤其重视。另外,律师应当尽量与法官保持较为通畅的沟通,以免庭前准备阶段的重要事项因客观因素遭遇耽误。
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各流程中围绕争议焦点清晰地表达己方观点,有理有条地围绕待证事实展示证据并形成逻辑连贯的证据链。在调解与最后陈述等庭审其余流程中把握机会持续发表对己方有利的论述,尽最大努力影响法官内心的自由心证与对案件真实事实的理解。
开庭审理阶段作为诉讼流程中双方律师当面交锋的流程,有几率发生的意外情况数不胜数。无论面对法官的发问还是对方律师的质疑,律师都应当尽力作出有条有理的阐述,并确保多方庭审参与者能够理解其所表达的意思。若庭审中突发的情况可能对客户的诉讼利益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律师也应采取随机应变的诉讼策略。另外,庭审阶段会集中地展示律师对待准备工作的态度与思维逻辑的缜密性,工作应尽量达到滴水不漏的严密性,为客户争取最大的诉讼利益。
案件代理完成后,需要让小组成员带着具体案件的场景回到团队自身的诉讼流程中,按照流程本身进行复盘,清晰梳理出自己想要补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