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有见地|关于“可信时间戳”请戳这里

发布时间: 2024-06-03 21:03:50 | 作者: 婚姻咨询|

  在您的身边,我们支起了一张圆桌,诚邀您一同探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碰撞融合。

  4月3日起,西安中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西法有见地”专栏,立足西安两级法院,搭建推进应用法学研究和精进审判实务水平的“舞台”,厚植繁荣法学、汇聚洞见的“沃土”。

  本期“西法有见地”栏目邀请郝杰法官,为我们分享《“可信时间戳”的有关问题》。

  郝杰,现任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速裁庭(知识产权审判中心)审判员,毕业于吉林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获得普通法硕士学位。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九年、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五年,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审判经验。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取证难是多年来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难题。因为知识产权侵权往往具有隐蔽性、侵权人不确定性、时效性极短等情形。尤其是在网络上,知识产权侵权的证据固定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使用“可信时间戳”、IP360这类第三方存证平台方式取证,就具有固定证据快、取证成本低、证明效力强的特点,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往往能起到“一招制敌”的效果。

  根据“可信时间戳”的制作公司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介绍,可信时间戳是由可信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一个能证明数据电文(电子文件)在一个时间点是已经存在的、完整的、可验证的电子凭证,大多数都用在电子文件防篡改和防事后抵赖,确定电子文件产生的准确时间。

  存证平台主要以区块链技术、哈希值校验等技术方法保障电子数据在产生、收集、存储、传输过程中的真实性、完整性。具体来说,就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而言,区块链技术基于其分布式存储、防篡改机制与可追溯性等特征,可为存证后电子数据不被篡改或增减提供背书,法官、律师通过存证平台在线查询当事人提供的电子证据哈希值,并对哈希值进行校验比对,可以查验电子数据是不是发生修改或增减。

  用我们平常熟知的用语来讲,凡是发生在网络上的,需要对某时某刻的网上信息固定证据,从而作为以后主张权利、提起诉讼之用的,就能够正常的使用“可信时间戳”来取证。

  比如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小红书、电子邮件、网站内容等等都能够直接进行证据固定。很多侵权类案件,比如网络暴力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等,只要权利人愿意,都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取证。这样,侵权人就不会“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三连抵赖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因为区块链这种取证方式仅能保证在进入取证环节之后的内容真实性,但不能保证在进入取证环节之前的真实性,即对于取证环境、取证设备的清洁性检查等,区块链取证是无法保证的。

  2021年5月,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将某网络工作室起诉至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要求其停止在微信小程序上播放某影视作品并承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责任。

  原告提供了可信时间戳作为被告侵权的证据,而被告认为原告的可信时间戳取证过程不合规,取证的视频不具有真实性,并提供了证据反驳。经法院向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函询问,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复函称,被录制手机未做取证网络环境的清洁检查,存在路由劫持的可能性。

  路由劫持是指,开启无线网络功能的无线路由器,黑客通过一定的手段破解无线密码连接上无线网络,再登录路由管理界面来控制无线网,被控制之后能够随意改动后台设置。

  当法院把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复函告知原告后,原告承认自己的取证方式并不规范,因此选择了撤诉。

  确保取证之前对取证设备经过了清洁性检查,如果在没有经过清洁检查的网络环境下取证,即便使用了“可信时间戳”,也存在路由被劫持的风险,一旦路由被劫持,那么无论访问任何域名均会跳转到固定页面,这样取得的证据就不能作为判断案件事实的客观依据;

  避免先使用手机录像再利用可信时间戳做证据固化,这样做会存在在可信时间戳认证前对电子数据进行编辑操作的可能性。在这种操作方式下取得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时,没办法保证其取证过程具有真实性,因此也不能被法院采信;

  只有严格按照《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取证与证据使用操作指引V2.0》的要求,根据指引进行清洁性检查、设备入网连接等等,规范每一步操作,才可能正真的保证取证的内容不存在人为篡改的可能性,具有客观真实性,被法院采信。

  对信息网络电子数据取证的方式还有很多,比如很多公证处都开拓的“云公证”服务、易证云、百度版权卫士、IP360等等。使用的人要详细阅读和询问取证的操作规范,一定要按照规范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强证据的可信度,进而达到取证的目的。

  如果遭受到了网络侵权,通过上面的方式能快速高效取证,避免取证带来的困扰,降低诉讼风险,让侵权者无处遁形,从而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返回列表
+ 微信号:wzh4738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