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根据7年帮助20多家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的经验,以及对于征信政策和知识的深入了解,整理了这篇文章。
2013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开始实施。
该条例要求,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随后,又陆续出台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逐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征信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征信机构信息安全准则规范》等政策,并于2014年启动了企业征信机构备案。
受当时国家全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较为容易,直至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4月12日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后逐步收紧,并于2016年末暂停。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共为146家企业征信机构完成了备案。
然而,自2017年10月起,上海华夏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2018年9月益博睿征信(北京)有限公司等两家外资企业征信机构分别在上海和北京完成了备案。这表明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已重新启动。
自2017年10月至2023年9月末,新增57家机构完成了企业征信备案。截至目前,从2014年启动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以来,至2023年9月末共完成企业征信备案机构达204家,注销企业征信备案机构55家,现存量149家。
从上图能够准确的看出,现存量机构的备案时间大多分布在在2014年-2016年(含),共备案了92家,占总数的62%。而2017年-2023年9月末共备案了57家,占总数的38%。
通过上图看出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重庆、四川、山东、辽宁等地共备案了109家,占总数的73%,别的地方为1-3家不等。尚有西藏、新疆、黑龙江等三地区没有一家备案机构。据了解,这三地均有机构的申请材料已经提交给人民银行,估计本季度会进行公示。
截至2023年9月末,注销的企业征信机构为55家。这些机构的注销主要由于以下原因:主动申请注销、连续六个月未实质性开展企业征信相关业务等,导致被人行注销。
基于深耕金融牌照申请咨询和并购服务14年的经历,我认为金融牌照在前三年较易成功申请,但之后受牌照饱和、审核趋严等因素影响,成功难度慢慢的变大,企业征信牌照的申请也是如此。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从2018年起至今,每年公示备案机构的数量约为10家左右。然而,希望进行备案的机构较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于2021年9月颁布后,其第五条“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的要求对业界从事助贷、引流、征信、数据、贷中预警等服务且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大数据机构产生了实质影响,这些机构迫切地需要征信牌照。基于笔者近几年为业界提供企业征信备案申请服务的经历来看,希望申请企业征信牌照的机构多达300家。
针对这些机构,在当前人民银行主要审批以地方征信平台为主、且要求申请机构具备稳定的数据来源、技术和产品的优点以及明确的服务对象的情况下,一般机构想要获得牌照的难度较大。建议有意愿申请的机构先咨询所属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是否认可其申请的公司、业务模式等,否则,待合适的时机再启动申请工作。
如有意向了解企业征信、信用评级、聚合支付、小贷及网络小贷等牌照的申请信息,请致本文发布者孟凡富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