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公司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子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1、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是拥有的房产交房产税,没有区分用途的。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划分是怎样的房产税征收的范围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有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二、房产税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特殊的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来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三、房产税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住宅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 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房产税的范围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只要符合以下几点就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以内: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上海房产税退税不是一天就能够实现的,要消耗很多时间。上海房产税的退税流程是这样的: 1、排队拿号; 2、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让工作人员核对; 3、材料递交以后会告诉你到指定的复审窗口等材料,所有的原件会从复审窗口退还,然后再交一份材料复印件; 4、拿着复审的材料(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重新拿号; 5、到号以后,会给你一张告知书,还有查询申请单。上面会注明你什么日期再来拿查询结果; 6、在告知的时间再次前来,去排队拿号; 7、上交材料,拿到“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和“查询结果”; 8、用完税凭证去退税窗口退税。五个月以后能查看退税结果。 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上海房产税退税需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都要准备: 1、全额房产税缴款书; 2、第一次原有住房查询结果; 3、出售合同及购进新房合同(如果是预售房,还需提供住宿交接书); 4、新购房屋房地产权证; 5、纳税人身份证(未成年人为出生证); 6、户口簿、结婚证、单身证明、出生证明; 7、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8、积分满120分上海居住证需要出示积分通知书,如之前居住证连续有效,必须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连续居住证证明。(备注:派出所证明有效期限必须和居住证有效期限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9、积分未满120分上海居住证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连续满三年的居住证证明或老式的CW9人才类上海居住证副联通知书(原件); 10、纳税人上海开户银行; 11、税务机关需要纳税人提供的其他退税材料; 上海房产税退税一般适用于两种情况: 1、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上海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上海房产税,可予退还。此外,待其持证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则可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上海房产税。
征收对象: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纳税人:依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企业房产税计算方式:1、 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 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来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税率:1、 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行情报价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