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逐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建议》,现将《省科协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新时代逐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建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会、本地区科协组织和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省科协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新时代逐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建议》工作方案
为做好《关于新时代逐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各级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职责使命,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推动科普事业和科学素质建设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习关于“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学技术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各级科协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的使命担当,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牵头单位职责,树立大科普理念,深入学习宣传、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引导各级科协、学会和广大科技工作人员把落实《实施意见》作为自觉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逐步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以科普高水平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我省科普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省科协系统要格外的重视《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组织所属人员和广大科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掌握精神要义。各设区市科协和县(市、区)科协要结合自己实际,组织集中学习,交流学习心得,研讨落实举措,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工作与《规划》贯彻实施一体化布局、协同化推进。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组织、各相关的单位要开展座谈交流、谋划落实措施,推动业务工作与科普工作相融合,把科学普及全面融入自身发展,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
组织专家全面解读。邀请专家全面解读《实施意见》精神,让广大领导干部精准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阐释。用好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利用各级科协官网、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在媒体平台开设专栏,通过新闻报道、理论文章、采访纪实等方式,记录我省科协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的实际行动,及时发布宣贯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制作一批“一图看懂”长图和H5页面等融媒体产品,充分的利用网络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将应知应会的内容通过图文并茂、声画结合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编印《实施意见》宣传折页,制作宣传挂图,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贯彻执行《实施意见》中需要落实的工作责任进行讲解释义,向全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放。
(一)突出科普价值引领。各级科协、学会要深入落实“科学普及与科学技术创新同等重要”指示要求,把科普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价值引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道德建设,涵养优良学风,提高科普服务科技工作人员和公众水平,增强科技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获得感。
(二)着力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通过打造高质量科普品牌活动,开展优质科普作品创作,着力开展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联合教育部门推动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加强校内青少年科学教育,完善校内外科学教育联动机制。开展农民职业技能、科学素质、创新创业等方面培训、比赛等活动,提升农民科学素质与生产经营能力。全方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健康、应急处置、反网络谣言、反诈骗等专题科普活动,提高老年人信息素养。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培训以及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的培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三)动员各方力量形成科普工作社会合力。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科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拓宽多元化科普经费筹集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建设科普场馆、设立科普基金、开展科普活动等形式投入科普事业。动员高校院所加强科普与科研结合,推动科研场馆和设施向公众开放。动员中小学校加强科学教育,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动员各类企业组织并且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劳动技能培训,逐步的提升员工科学素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积极弘扬科学家精神,主动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
(四)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完善科普人才评价体系,增强科普职业认同,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完善科普人才培训机制,建设科普专家人才库,做优做实省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提升科普服务专业化水平。
(五)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快速推进省自然科学技术馆建设,推动设区市综合性科技馆全覆盖,支持县(市、区)建设综合性科技馆,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普基础设施普查及科普场馆运营绩效评估。统筹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落实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切实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发挥重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等在科普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实施公共设施“+科普”行动,充分的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活动。
(六)打造新时代科普生态。加强科普数字化传播,建设科普资源数据库,增强数字化科普资源汇集、整理、供给能力,打造全媒体科学传播矩阵,提升“科普中国”、江苏“科普云”等优质科普数字资源末端投送能力。聚焦科普资源开发、科普活动组织、科普信息传播、科普人才培训等重点领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指导性强的工作规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科协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落实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做好工作部署、强化工作保障。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级科协要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做好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工作,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要积极为《规划》实施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动员、协调、组织各方力量和资源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强化督促指导。省科协将通过实地调研、工作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督促。各级科协、学会要注重梳理落实机制、总结创新模式、形成典型经验,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以点带面、系统提升,推动科普工作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