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专门买假、买问题产品索赔。他们打假过程,有的选择与商家私了,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宁人的心理获得灰色收入,有敲诈勒索之嫌;有的去监管部门举报,被称为净化市场的“英雄”;有的到法院起诉,寸步不让维权到底。
各方对职业打假人怎么看,遇上“互联网+”,职业打假未来怎么样发展,“天下无假”愿景还需哪些努力?这些都成为慢慢的变多人不断思考的问题。
职业打假人胡先生等人,去年花10万余元在南宁一家商场买下过期的海参燕窝,然后要求商家退一赔十,索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一外地男子,在柳州市一大型连锁超市,一口气买下十几瓶进口啤酒后,直接来到服务总台称酒瓶上面没有中文标识,涉嫌不合格,要求超市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10倍赔偿。
周悟权于2014年2月16日在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购买了“七环川味麻辣香肠”42袋,单价49.80元,总价值2091.6元。周悟权发现该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脂肪/fat42克(g)70%”,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强制性规定。周悟权举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沃尔玛公司返还货款2091.6元并10倍赔偿20916元。
职业打假人的扎堆出现并能成为一种“职业”,还是商家或产品生产厂商不自律,为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制造了市场空间,商家不规范甚至售假行为撞在他们手里并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一些地方消费维权官司大多由职业打假人发起的现象,消费领域侵犯权利的行为屡屡发生,还在于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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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在客观上确实加重了公司制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成本和代价,也增强了企业的法律知识。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能够倒逼企业更规范的生产、销售产品,对制约和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的扩张有一定的非消极作用,有利于净化市场和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无论“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如何,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潜移默化地转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改变着消费市场格局,同时对我国产品质量、消费领域的立法、执法也起到了弥足珍贵的完善作用。
职业打假人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正义而去打假,而是通过故意“买假”方式借助法律正义来获取经济利益,其行为并不符合我们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相反,还会助长社会的功利风气,甚至会渲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意识,所给社会传递的并不是一种“正能量”。
一些职业打假人把这些商品藏到超市的各个角落,并计算好过期的时间,时机一到,他们就会立刻前来购买,并进行十倍的索赔,更有甚者,还会自己夹带过期食品来讹诈超市。
“他们就是在恶意打假,已经涉嫌敲诈。”2014年8月18日,柳州壶西片区这家被打假的超市的几名员工介绍,当天到他们超市打假的男子都是二三十岁年纪,有七八人,比超市来处理问题的人还要多,语言上还带有点恐吓的味道。
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上的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也代表着,“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索赔并维护自身权益。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提高了针对一般性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数额,从原先的“退一赔一”增加到“退一赔三”。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好,社会的一些公益组织与机构也罢,应及时吸取职业打假人的经验教训,让其为普通消费者所用。
要达到“天下无假”的现实氛围,让职业打假人消失的愿景,仍然需要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让我们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大幅度的降低,让法律被充分信仰。如此,“天下无假”的愿景才会从梦想照进现实。职业打假人的扎堆出现并能成为一种“职业”,还是商家或产品生产厂商不自律,为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制造了市场空间,商家不规范甚至售假行为撞在他们手里并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利用电商拥有的交易、评价、发退货、登陆IP、商品文字、图片描述、维权投诉等海量数据信息,通过智能追踪识别、数据抓取与交叉分析、大数据建模等技术,将涉假侵权信息剥离出来,在大数据的“慧眼”下假冒侵犯权利的行为无处藏身。这有望大幅扭转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难之局面。例如,马云寻求与质检合作打假。2015年1月底,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来到了质检总局,与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谈打假方面的合作。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2015年2月10消息,支树平9日应约会见马云,赞成阿里巴巴就打击假冒伪劣问题主动寻求各方面支持合作,希望阿里巴巴“看重自己、看重质量,视质量安全为生命线,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
随着新消法的实施,职业打假人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肯定,其行为仍然需要规范和约束,让他们选择合法的方式去获得利益。
同时,“互联网+”的到来,为打假、约束商家不法行为起到了技术上的客观保障,需要商家和监管部门携手努力护航健康的市场秩序。
此外,消费时代还需要更加多的“职业打假精神”,只要每个人以职业打假人为标杆,勇于、敢于和善于维护自身的权益,让自己在打假上更具有“职业精神”,那么整个消费环境必然会实现根本改善,“天下无假”也会从理想落地。